最近,
"长沙两个业主在小区骂了14个月."
投入热搜。
据10月12日长沙天心区法院消息。
最近这家医院审理了人格权纠纷案件。
小区主人孙某和王某
从2020年8月开始
群聊互相骂。
在警察调解未果的情况下,
孙某向法院起诉了王先生。
老王在微信群里向自己道歉,并要求赔偿损失。
两人的“骂战”持续了14个月。
打印的聊天证据达2 ~ 3厘米。
经过审理,
法院判决双方都构成名誉侵害,互相道歉。
两人“坚持”了14个月。
引起网民们的垂涎。
微信房主,与众不同的“风景”
一群微信成了日常生活和工作。
不可缺少的交流途径。
根据社区和功能,
还有一群微信。
单位工作人员群、学校家长群、小区业主群等。
不同的微信集团“画风”截然不同。
在工作组中,
所有人都变成了“无情的工作机器”
得到最多答复的可能是“收到”。
员工组总有“翻车”的故事。
但是对家长来说,
面对老师们的教导,
家长们在员工中改变简洁的文风吧,
纷纷变身为“吹牛者”。
对老师们的各种教育要求。
表示“双手举起双脚”的搭配。
班组头像“骄傲组”
在员工和家长团体中,
“颠覆”的事例很常见。
但是基本上保持着比较稳定和谐的气氛。
相比之下,
小区业主们总是可以依靠那个“青旗”的“画风”
一言难尽。
小区业主们总是有各种“神奇”的消息。
例如,“寻人公告”:
去找睡在路边的大哥。
是团购,也可以容忍。
TmqRmRnYs%3D&index=6" width="407" height="643"/>不知为何在团羊粪
还有业主在小区业主群开通唱歌业务。
3月30日长春,
一位大爷在小区业主群表示:
我每天给大家唱几支歌。
天天吵架,这是你的小区业主群吗?
小区业主群里的成员是业主和物业公司,
身处同一个居住环境,
彼此之间住得近、磕碰多,
又有各种利益纠葛,
各种小区业主群里争吵、谩骂的事例屡见不鲜。
小区业主群的“臭名昭著”,
让网友们开发了一项新娱乐:
围观小区业主群的人吵架。
小区业主群吵架,
是一场“无限制”竞技。
成员可以是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公司、业主与租户之间等,
充分说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在业主之间,
往往因为噪音、车位等问题引发纷争。
战火纷飞的地方,
难免有误伤。
比如在业主群投诉有人提早装修扰民,
物业制止后,
才发现是自己家。
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爱恨情仇”
作为工作人员,
在小区业主群的江湖纷争里,
物业公司往往首当其冲。
有的物业工作人员尽职尽责,
面对业主要求:“联系气象台下点雨”,
仍兢兢业业地表示:“好嘞,这就联系。”
对于有些高难度要求,物业表示:臣妾做不到啊。
面对小区业主群里的“小作文”们,
有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堪重负,
选择退群、辞职。
物业公司之间,
服务水平不尽相同。
对于业主在小区业主群里提出的正当要求,
有的物业公司却全程“装死”。
有的物业公司擅长“装死”,收费时再“诈尸”。
被“踢”出小区业主群的业主:法庭见!
小区业主群的纠纷,
往往能闹上法庭。
8月,杭州临安某小区,
业主陈某在200多人的业主群里
多次发表对业委会工作人员王某的侮辱性言语。
王某将陈某踢出了业主群,并起诉至法院
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后经法官、调解员释法明理,
王某重新邀请陈某进群,
陈某进群后第一时间发布了经法院审核的道歉信。
2021年12月,南宁市某小区,
业主田某因“处处与业委会唱反调”,
被“踢”出小区业主群。
田某诉至法院,
要求业委会恢复小区业主微信群成员资格,
在微信群中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今年8月,法院判业委会
恢复田某群员身份并在群里连续7日发布致歉信。
2021年,北京某小区,
业主钱某因拒绝按群主要求修改群昵称,
被群管理员林某移出群聊,
钱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要求林某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对此,
法院裁定驳回钱某起诉。
专家表示,
微信群等互联网族群不是个人的私密空间。
群主拉群、要求群成员改昵称、禁言、“踢人”等行为
都是对自治规则的运用。
线上也是公共空间
无论是小区物业群,
还是其他的员工群、家长群,
都是线上公共空间,
应遵守相应的准则和道德。
小区业主群成员之间
有利益纠葛、有争论,实属正常。
但俗话说,
“远亲不如近邻”,
居民积极参与处理公共事务的同时,
也应处理好邻里关系,
用恰当的方式,
表达正当的诉求,
共同营造宜居的小区环境。
你的小区业主群是什么“画风”?
综合杭州日报、昆明日报、法制日报、澎湃新闻
来源: 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