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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峥微信名字】明星夫妇做微商,税金为21亿韩元,达到上海区100强!林志玲担保,许正夫人持有股份

时间:2023-02-03 20:57:4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张静夫妇上台演讲的视频。

明星创业开公司不足为奇,但很少能放下“偶像包袱”成为微商。但是,中国台湾著名女演员张静和她的丈夫林西方的微商事业却风生水起。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官方微信公众号“绿色青浦”发布的消息显示,张晶夫妇经营的上海达威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达威”)被列入上海市青浦区百强优秀企业名单。该公司代理《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称,2018年税收总额达96亿韩元(约合21亿韩元)。

青浦区人民政府新闻社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确认,上海达伟获得了青浦区最高税收奖,但具体纳税额尚未确认。

根据该企业相关微博账号发布的信息,吴宗宪、林志玲、佐格等娱乐圈人士都是该公司的合伙人,而陶红(许正夫人)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吴宗宪、林志玲、张晶(最右)出席微商品牌活动图片来源:张晶微博

但是,尽管有耀眼的明星光环,该公司的护肤品也曾被质量问题的争议所笼罩,随着新电商法的出台,今后的微商交易势必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不同圈子的艺人平台

据工商介绍,上海达威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资本金22370万元,所在行业是批发业。法人代表和会长是林吉英。林西方的另一个名字。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注册了与长征夫妇制作的微商产品相关的多个商标,包括法定秘密、Tin'Secret、TST等。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指出,该品牌产品是“TST法定秘密”生酵母护肤品。官网显示,TST品牌由长征丈夫林西洋于1996年创立,“生酵母”项目由林西洋发起,2014年TST进入电商市场和微商市场,目前拥有生酵母、冰根玉髓油、情色口红等系列产品。官方网站称,林西洋是“第一个将生物酵母菌商品化的人”。

从上海达威的股权结构来看,目前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是上海广鹏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胜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上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拥有36.45%、33.01%和13.07%。

此外,上海达威还有林林瑞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崔道兰服装有限公司、上海旭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作伙伴(有限合作伙伴)、上海源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作伙伴(有限合作伙伴)、王文化、广溪源等6名苏州人。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指出,上海旭浩拥有长征丈夫林西洋(林吉英)、广溪源各一半股份。同时,林西洋担任上海院长的法定发表人。

另外,最值得注意的是股东北京是许正夫人陶红个人100%出资的企业。

实际上,从张晶、林西洋两人的微博上可以看出,陶虹、许霆夫妇多次是“TST”系列产品平台。据相关微博报道,吴宗宪、林志玲、江易、佐格、吴速玲夫妇等行业艺人都是公司的合伙人,其中林志玲“TST”相关产品的代言人。

护肤品的质量有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护肤品曾陷入质量风波。2

016年曾有消费者崔小姐反映称自己使用了TST品牌活酵母后却“烂脸”。为此,崔小姐与TST客服进行了沟通,对方表示这是正常的排毒现象。但崔小姐前往医院就诊后,被诊断为皮肤发炎。

彼时,张庭在微博发表长文回应称,TST产品“依法合规三证齐全”,且“有专业的第三方检验检疫机构做卫生安全性试验”。张庭解释说,“每个用户的肤质不同,所以会对化妆品产生不同反应”,将会继续联系消费者解决此事。

截至目前,该公司旗下的购物APP“庭秘密”公布了70余种护肤/化妆产品的检测报告,包括备案检测报告和感官理化类检测报告,上述报告的检测日期均在2017年之后。其备案检测报告由一家名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相关感官理化类检测报告的出具方为国家质检总局化妆品安全重点实验室。

相关公告显示,国家质检总局化妆品安全重点实验室于2011年12月2日通过核查验收。

新电商法将加强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注意到,上海达尔威的代理不需要代理费或进行囤货,这一运营模式有别于传统微商。

1月28日下午,一位TST品牌代理在电话中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介绍了代理制度及公司结构,“TST免费办理会员,零投资零囤货,公司一件包邮代发,业绩越高返点越高,返点在15%-32%。”

作为青浦区“纳税百强”,上海达尔威2018年度的纳税额虽尚无权威定论,但凭借微商生意登顶青浦区的,其营收规模引人关注。事实上早在2017年,上市公司山东华鹏(603021)曾发布公告指出,上海达尔威当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实现净利润11.43亿元。此外,TST西南大区负责人阿紫在其微博的个人简介中写道,“西南大区旗下800余家集团公司,每月零售销量破4亿,总销量突破80亿。”

不过,随着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正式实施,“微商”模式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微商”从相对私人的朋友圈发展到商业化,界限逐渐模糊之后,如何监管是个难题。但新电商法更多地从交易的实质角度出发,着力于市场安全对其进行规范,将社交电商,尤其是微商这种模式放入监管范围。这有一定的难度但并不是无操作性。

此外董毅智律师提出建议,“微商们应该在法律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在产业链发展及制度变革中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如果只是靠野蛮生长,最终可能遭到惩罚,还是要扎扎实实做好产品和服务。”

记者 | 张潇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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