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江法院审理了二手买卖合同纠纷案,该合同交易存在重大误解。此后,法院依法撤销了原告蒙慕海和被告周先生签订的二手金饰品买卖合同。周某判决,将蒙某海不当得利13765韩元返还给周某,蒙某将38.8克白金999手镯、项链、戒指返还给周某。
案例回顾
原告蒙某海年常年从事回收二手金银首饰。据其他人介绍,被告人朱某于2021年12月19日下午将自己的白金999手镯、项链和戒指转卖给蒙摩海,获得13765韩元(蒙摩海微信支付)。
同年12月23日,周某将朋友某某(本例为第三人)的白金999手镯、项链、戒指重新卖给了蒙莫海(蒙莫海),收到收据22653韩元后,通过微信转账转交给了某某。
12月23日晚上,蒙慕海发现两次收购均以每克354.76韩元、每克352.55韩元的二手黄金首饰价格收回。实际上,二手铂的价格分别为191韩元和每克193韩元。
接着,蒙慕海立即联系周某,通知周某追加赔偿2000韩元,与周某协商退货退款,或帮助周某每天按照国际大盘最高价格另行转售,遭到周某的拒绝。
周某认为失误是蒙莫海本身的原因造成的,蒙莫海自己要承担后果,已经不能用信用卡偿还收益。蒙慕海认为与周某交易时存在重大误会,于是将周某告上了汇江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二手饰品的市长/市场回收价格一般是以贵金属大盘价格(即当日盘锦价格)为基准乘以相应的系数。蒙莫海因自己的失误分别是在2021年12月19日、2021年12月23日当天以黄金回收价格,即每克354.76、352.55韩元回收了白金999饰品。这一回收价格与当天黄金市场平均每克367.17元差不多,只有10多元的差距,可见这一回收价格比当天白金999的大盘均价和每克203.715元高出140元。蒙慕海从朱某和第三方手中收购白金999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回收价格。
同时,据蒙茂海透露,在完成第二笔铂999的回收交易后不到3个小时,微信与周先生联系,商讨退款退货问题。因此,蒙慕海因自己的失误,将白金999的回收价格误认为黄金的回收价格,对回收价格有错误的认识。其回收行为的结果大大违背了回收铂的意志。而且,蒙茂海的这一错误认识与回收的结果有因果关系,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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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案蒙慕海从朱某和第三人手中收回铂999的行为完全符合重大误解的整体构成要求,蒙慕海两次收回铂999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申请撤销规定的期限内,因此蒙慕海有权要求法院撤销2021年12月19日与铂999的买卖合同。
另一方面,2021年12月23日进行的铂999回收中存在第三方,因此蒙慕海没有要求第三方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对于这笔交易,蒙慕海主张可以单独起诉。因此,法院作出了文章开始的判决。
一审审判后,周某不服,向夏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审判后,原判事实明确,法律适用正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什么是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求是什么?
法律上的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错误思考,使行为结果违背自己的意愿,造成巨大损失的行为。
承认重大误解的构成要求是,行为人主观上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等有错误的认识。第二,行动的结果违背了行为人的意愿。第三,行为人的错误认识和行为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客观上遭受了巨大损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根据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消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有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取消原因之日起90天内没有行使取消权。
(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取消的原因,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取消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消灭撤销权。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被确定无效、撤销或者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获得的财产应当归还。不能归还或不需要归还的,要用折扣补偿。有错误的一方要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各方面都有错,各自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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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广西法律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