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的杨老师和前妻罗女士有三个孩子
因为去年9月的误会
两人离婚了
根据离婚协议,
孩子由罗女士抚养
杨老师没想到的是
罗某离婚后不久
抛弃了孩子,离开了贵阳
去年9月,
杨老师和他已经住在一起了
20年的妻子离婚了。
说到离婚的原因,
让杨老师真的很无奈。
杨老师说
当时他正和朋友一起养牛
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双方发生了纠纷。
为了保存证据
说话的时候
杨老师用手机录了对话
梁老师:我们都说有一年多的关系,请把这笔钱分给我。
回家后
录音被妻子罗女士听到后。
产生误会
梁老师:听着这段录音,我说我和这个女人恋爱一年多了。这个女人的50多岁,我怎么能和她在一起,那录音是故意这么说的。
但是杨老师的妻子罗女士坚持离婚。
没办法,杨老师只能同意,但唯一的要求是可以一起抚养三个孩子,前妻也答应了他的要求,所以杨老师签署了罗老师安排的离婚协议。
记者在离婚协议中看到,大女儿17岁,二女儿6岁,小儿子3岁,三个孩子都是老罗抚养的,杨老师每月要交6000韩元的抚养费。
没想到离婚一周后罗离开贵阳。
杨老师我找了很多人和她联系,她说她在温州。
得知前妻去温州的一家工厂打工了。
杨老师赶紧定好机票,飞往温州。
我想当面劝前妻回家
不如意
不得不
杨老师只好自己回贵阳。
孩子还小,
杨老师真的不忍心。
想了各种办法想说服前妻回家。
年幼的第二个女儿和最小的儿子
杨老师告诉记者,为了让前妻回家,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转给了她,转了10多万韩元。但是最终得知前妻在温州和别人结婚了。
记者试图联系罗女士。
但是对方始终没有接受
杨老师告诉记者,不管多么不高兴,都不能这样放任孩子。
关于杨老师面临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记者,房子当初被判给小儿子时不属于罗女士,但杨老师通过法律手段可以让罗女士承担正当责任。
律师:如果罗女士不履行离婚协议,杨老师可以起诉当时支付的抚养费,以后杨老师抚养的话,可以向女人要求相应的6000元抚养费。
记者:大草欧阳
资料来源:贵州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