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
海口秀英区社区业主
所有者组内@全部:
“谁想抱孩子?
一个女孩没有结婚。
还在生孩子两个月。
没有能力养,所以想送。”。
消息出来了
业主们瞬间炸了锅!
手机屏幕截图
业主群里有人咨询是男是女,那个业主回答说。“过去可以接受检查,女孩子只有18岁,第一个孩子质量很好!”" "
手机屏幕截图
这件事引起了警察的注意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五元河警察局
吴警官在人群中直接回答说:“你加我的微信。”
吴警官介入后,
业主们现在才停止议论
手机屏幕截图
吴警官随后联系发布这一消息的业主张先生,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张老师告诉警察这个消息是为了帮助18岁的未婚准妈妈,但他说自己处理事情的方式和方法不正确,法律观念薄弱,好心办了坏事。
张老师告诉记者,他正在租一套房子。这位18岁的妇女是房客,现在怀孕几个月了。张老师收租金的时候,那个女人说没有钱交房租,才告诉他实情。那个女人说自己的男朋友一直联系不上她。她肚子大,不能工作。因为担心孩子出生后没有生活保障,不敢告诉父母,所以请张先生帮忙,孩子出生后就可以领养了。
张老师对民警说。“我只是想帮助她,但我缺乏法律意识,现在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今天下午
吴元河派出所吴警官
对张老师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警察也开始联系民政部门。
救出这个未婚妈妈。
记者获悉,海口市公安局继续“我为群众做实事”,五原派出所应在民警进驻群众和最后一公里、民警进驻小区,及时了解情况后,提前介入并妥善处理。
领养孩子是非法的吗?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
自愿领养孩子
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要犯法
她做了以下分析。
律师陈述
第一,个人抚养孩子是违法的吗?
非正式抚养孩子,形式上满足了部分家庭不能抚养孩子、部分夫妻未能正常生育后产生的收养及收养需求。但是要注意,私下抚养孩子的行为是非法的。根据《民法典》条例》第1093条,被收养的儿童有未满18岁的孤儿、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不能抚养子女。领养儿童的身份信息只能通过领养登记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查询。
也就是说,个人通过网络发布领养递送信息或为此创建网站是非法的。父母要履行对子女的抚养监护责任,遗弃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构成遗弃罪。通过网络联系形式有偿抚养孩子的行为也被怀疑犯有诱拐儿童罪。
第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抚养孩子?
(1)未成年人的父母没有一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会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收养该未成年人。
(2)生父母抚养子女时,应由双方共同抚养。生父母一方未知或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面抚养。
(3)监护人抚养孤儿的,必须得到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领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义务,必须另外确定监护人。
第三,要想养育孩子,必须颁发什么证书?
根据《民法典》第1094条,下列个人和组织可以成为收养人:
(a)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c)有无法抚养子女的特殊困难的生父母。
生父母是为领养人准备的,必须提交不违反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不能抚养子女的特殊困难的,还应当提交该机关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据。其中,还必须提交寡妇或一方下落不明单方面收养的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据。子女由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收养,还必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或经过公证的收养人和亲属关系的证据。
子女抚养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直接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相关手续,不得为贪图便利或利益而私下收养孩子。父母要履行对子女的抚养监护责任,私下收养孩子不仅会造成遗弃罪,严重的话还会涉嫌诱拐儿童。
资料来源:海南特区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