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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字的微信名字带花字】花了68800韩元购买了世纪佳缘服务,相亲还没有成为索赔,法院判定

时间:2023-01-31 01:05: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彭派新闻记者陈世厚实习生张玲

广州的陈女士(化名)参加了世纪佳缘的“混宝服务”,花费了68800韩元。此后,在世纪佳缘红女的介绍下,陈女士先后会见了13名男性,都没有后续。不久,世纪佳缘因合同服务已经结束,不再向陈女士介绍相亲对象。

根据陈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在与陈女士的事先沟通中,世纪佳缘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结婚的不能通过面试。我们要求在这里百分之百结婚。”2022年10月30日,陈女士表示,彭派新全世纪美妍员工承诺“可以找到”,隐瞒“没有婚姻就不能退款”的事实时,认为这是诈骗。

退款请求被拒绝后,陈女士起诉北京华天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即世纪佳燕在广州的公司——。她向法院请求撤销与案件相关的合同,提出了3倍的服务费请求。

彭派新闻(WHO)在一审中表示,根据世纪的家宴,工作人员张某说:“不能结婚的不能通过面试。我们要求在这里百分之百结婚。”张某说“确实能找到”,不属于诈骗,有很多夸张的宣传。

广州天河区法院一审审判结合陈女士的证据和录音,认为世纪嘉妍工作人员在签约前与陈女士协商的过程中有诱导性语言,但陈先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必须对必要的婚姻服务有理性的认识和判断,并明确,通过婚姻服务不一定能取得婚姻结果。2022年10月下旬,广州天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世纪佳缘向陈女士返还了1万韩元,驳回了陈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陈女士表示,她不服一审判决,决定提出上诉。

花68800韩元参加“婚姻保险服务”

陈女士是80后有面子的职业。她说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有“婚姻焦虑”。2015年,她在世纪佳缘网注册了会员,2019年9月,世纪佳缘的红妈妈主动打电话给她,添加了她的微信。

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双方添加微信后每隔一周,中间人将通过微信等方式向陈女士发送会员活动、朋友大象等。陈女士虽然不怎么回信,但这位中校一直坚持给陈女士发微信。

“随着婚保服务面试的火热进行,整个城市在一两年内招募有结婚计划的单身者,两年内返还结婚费用即可。”看到这一信息,2020年9月,陈女士在微信上发表了“如何成为婚姻报会员?”问。媒人回答说:“交保证金,一年内结婚返还。”“名额几乎满了,要求严格,负责人要面试。”与此同时,红女向陈女士发送了两张退款转账截图。

媒人向陈女士(化名)推荐“魂宝服务”。这篇文章的照片都是回答者的自白图

陈女士问。“那年不能结婚吗?”中校通过语音回答说:“不能结婚的人不能通过面试。我们要求在这里百分之百结婚。一年内必须有结婚计划,一年内不想结婚的人也不能通过面试。”

陈太太当时对彭派新说:“如果不能结婚,可以退款吗?”我想问。她认为媒人的回答绕过了这个问题。

陈女士说,应洪母的邀请,她去了位于广州天河区的世纪佳缘门店。红妈妈首先在微信上推荐了条件很好的男人。她到达商店时,没有见到那个男人,但有几名职员在她周围推荐了商品。“看到4个人收5000韩元,”她觉得费用太高,没有接受。后来她去门店了解了“混宝服务”的具体情况,发现所谓的“面试”很快就通过了。费用是“12人收取68800韩元”。

陈女士与世纪佳缘签订的服务合同和补充合同。

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年来,世纪佳缘向陈女士提供的承诺数为12人,共索赔68800元。在合同期间,在世纪佳缘的服务下,陈女士结婚后,世纪佳缘将返还价值相当于服务费用70%的黄金、首饰等,陈女士应协助世纪佳缘的宣传。

陈女士在签合同前说:“如果不能结婚,钱怎么办?”问。一位李氏职员回答说:“确实可以结婚。”考虑到如果结婚可以返还70%的费用,她签订了这项服务合同并支付了钱。

看到13人后拒绝退款请求

世纪佳缘红妈妈。

的推荐下,陈女士先后见了12位男性,但均没有后续。

陈女士说,这12人,她都只见过一次,“见面时聊得还可以,但加了微信后就没什么联系了”。其中2人,她曾主动联系聊天,但对方反应冷淡,不回复微信。红娘给她的反馈是,她的颜值不够,男方都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想法。

她说,在她的要求下,红娘介绍了第13位男性,但见面之后还是没有下文。之后,世纪佳缘称,合同的服务内容已经结束,不再介绍相亲对象。陈女士认为,自己被世纪佳缘骗了,遂要求退款,但遭拒绝。

陈女士向澎湃新闻称,在双方的前期沟通中,世纪佳缘的工作人员多次称“能找到”,并一直没明确说“若没有结婚无法退款”,构成欺诈。接受服务后,她逐步对世纪佳缘失去了信心,不再相信对方。

多次协商无果后,陈女士起诉了世纪佳缘,请求法院撤销案涉合同,并提出三倍合同服务费用共计206400元的索赔请求。

据陈女士介绍,在协商过程中,世纪佳缘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负责和其沟通。10月31日,澎湃新闻与王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婉拒了采访。

一审判决书显示,世纪佳缘称,其工作人员张某某所说“结不了婚是通不过面试的,我们这里要求百分之百可以结婚”,只是说可以结婚,都是以结婚为目的,毕竟合同金额很高,要提供相当多的个人信息资料以及证件,因此要具有结婚的诚意;张某某说“肯定能找到”,也不属于欺诈,顶多存在夸大宣传。陈女士作为一个成年人,世纪佳缘工作人员的回复,并不能导致陈女士作出错误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陈女士签署的合同为纸质合同,陈女士应当对本服务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性质、合同目的具有清晰的认识。

世纪佳缘称,其已经按照约定整体履行完毕服务内容,赠送项目是服务期限届满后根据陈女士要求提供线上指导,但合同履行完毕后,陈女士已经不愿意接受包括赠送1年的免费安排会见和其他服务,故世纪佳缘不存在违约情形。

一审:世纪佳缘存在诱导性语言,退款1万

天河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结合陈女士的证据、录音来看,在世纪佳缘一年服务期内,陈女士未能找到合适对象结婚是否能退服务费的问题是影响陈女士缔约的重要因素。相关事实反映出世纪佳缘工作人员在签约前与陈女士磋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诱导性语言,但陈女士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所需婚介服务应当有理性的认知及判断,应清楚并不是经过婚介服务就必然能达到结婚的结果,更何况合同对于服务内容、期限、费用支付及返还等问题已作明确约定,在此情况下,陈女士以世纪佳缘工作人员在磋商阶段的具有一定诱导性的语言构成欺诈并致使陈女士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主张有权撤销合同及要求世纪佳缘赔偿三倍服务费,理据不够充分,不予支持。

陈女士与世纪佳缘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

天河区法院表示,相关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确实履行。从双方合同约定看,陈女士已付的服务费68800元可获得的服务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和赠送项目,鉴于世纪佳缘已经完成其中的服务项目,而陈女士已经明确表示不再信任世纪佳缘提供后续服务,世纪佳缘亦表示赠送项目需要应陈女士要求而进行,且赠送项目的服务期限已经届满,故法院根据公平原则,结合世纪佳缘在缔约前与陈女士磋商过程中存在一定诱导性语言的不诚信行为的事实,综合本案案情酌情认定由世纪佳缘退回陈女士服务费10000元。

2022年10月下旬,广州天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世纪佳缘退回陈女士1万元,驳回陈女士其他诉讼请求。

陈女士表示,她不服一审判决,已决定提起上诉。她希望她的经历可以作为一个警醒案例。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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