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着1月19日广西柳州18岁小伙子举报47岁女性卖淫后双双被拘留的消息。
《潇湘晨报》记者指出,这一消息来自广西柳州电视台1月18日的报道。
据该报道,1月15日晚11时多,柳州虎勇派出所接到男子举报说要举报一名失足女子,派出所警方询问该男子如何知道对方是卖淫,男子也没有说清楚。警察随后将有关人员双方带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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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说,范某先开房,通过微信先生联系黄某,然后支付了600元的包租费,交易后,女人以饥饿为由出去买食物,范某在酒店等那个女人,范某等了一夜,黄某没有回来。
范某在微信上要求对方退款50韩元,但黄某拒绝后,一气之下向警方报案。民警说,范某当时对黄某说:“如果你不退出,我就举报你,不能一起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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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范某和黄某因涉嫌卖淫被警方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很多关注,网友们纷纷表示:“卖淫也敢举报,抓得很好!”说。也有网友取笑小伙子和失足女。"我欣赏小伙子的脾气。"" 50元被拘留10天,所以是残忍的人。"“确实没有职业道德”。
潇湘晨报记者曹伟综合报道
资料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