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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名字忘了过去】对爱恨交加的旅行卡说了再见,我的个人信息能怎么办?

时间:2023-01-29 22:01: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2月12日,“通信行程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线下”通信行程卡服务的公告,从今天0点开始,令人憎恶的“通信行程卡”服务正式离线。具体信息如下:

累计接受600亿次查询

旅行卡于2020年2月13日正式上线。移动卡上显示的信息包括用户对手机号码进行加密、移动信息更新时间、色卡、用户过去7天访问的所有国家或地区、滞留4个小时以上的国内城市等。

工信部负责人表示,2022年5月通信大型数据移动卡用户查询次数累计超过556亿次,与疫情防控相比发挥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和重要数据支持。随着防疫政策的不断优化,12月7日国务院联合控制机构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跨地区流动人员不再检查核酸检测女性证件,不再检查健康码和行程码。

这意味着向全国16亿手机用户提供免费查询服务,累计查询近600亿次的旅行标准旅行卡正式向我们告别。

旅行卡的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旅行卡即将离线时,很多网民会问:“收集、海量用户数据该怎么办?”抱着疑问。

事实上,对于现在的行程卡或以后的健康码来说,任务已经结束,因此不再需要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必须根据相关法律删除用户数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个人信息处理程序应自愿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程序未删除。个人有权要求删除。

处理目的已经达到、不能实现或不再需要达到处理目的。个人信息处理程序停止提供产品或服务,或保留期已过期。个人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违反合同处理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种。

第47条还指出,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留期未到期,或者删除个人信息在技术上有困难,个人信息处理程序除了存储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外,还应停止处理。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24明确发布的国务院联邦控制机制综合小组,旨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疫情防控、疾病预防和治疗等方面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第二十九条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非法收集、使用、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可以及时向网信、公安部举报。

如果不删除数据,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相关信息处理程序承担着“证明自己履行了删除义务的证明责任”。如果以后发现它没有被删除,无论是泄露还是利用,都构成了对个人信息的非法处理,要承担《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6条规定的处罚等法律责任。

第《个人信息保护法》条对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个人信息不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责令改正,发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拒绝改正,处以1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韩元以上1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万韩元以下或上一年度销售额5%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暂停或停业处理有关业务。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可以停止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万韩元以上1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信息泄露有多严重

?滴滴被罚80亿

今年7月,“滴滴”因泄露乘车人个人信息被国家罚款80.26亿元。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公司处以80.26亿的罚款,并对公司董事长、总裁、CEO等高层人员处以个人100万元的罚款。

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非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经常发生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处理的情况。如未经告知同意非法收集个人信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利用自动化决策方式进行信息推送并未提供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以及非法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境外组织或个人等。

二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实践中,由于买卖个人信息比较典型,所以立法往往对买卖个人信息单独予以规定。例如《网络安全法》第四一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三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任何组织、个人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个人信息处理者从事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均应符合法律规范,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行程卡下线不代表防疫下线,关乎你我的信息安全处理无论何时要做到清晰透明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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