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6月27日在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记者招待会上,天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属扣除功能将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从2022年7月1日开始,天津市正式启动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扣除功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绑定自己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或在指定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时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今后将探索缴纳居民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功能,实现家庭扣除。
天津市医疗保险局副局长介绍了2021年全年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就诊5077万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83亿元。根据分阶段实施原则,从今年1月1日开始,个人账户改革方法、文(提高激进最大支付限额、动态调整文(激进标准)等相关政策落地。今年1 ~ 5月,本市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卡卡支付2196万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45亿韩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属扣除功能将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显示国家文件要求
天津重点进行六个方面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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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人账户改革包括方法
改革前天津在职人员个人缴费部分(2%比例)全部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10%比例),45岁以下按0.8%比例,45岁以上按1.2%比例归入个人账户。
这次改革根据国家的要求,将职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全部投入到统一基金管理中。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缴费部分中的0.8%和1.2%不再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中的2%继续归入个人账户。
需要说明的是,我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目前实行定额分配,符合国家文件定额分配和分配标准的要求,超出了此次改革的范围。改革个人账户的方法主要是考虑加强调整基金的扣除功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加强民生“压载”。
第二,提高门(紧急)诊断的最高支付限额
主要侧重于持续加强员工医疗诊所保障功能,将员工医疗门(激进)的最大支付限额从改革前的7500韩元提高到9000韩元。其中,从起跑线到5500韩元(含)的支付比例是1、2、3级医院分别为75%、65%、55%、5500韩元到9000韩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在各级医院统一为55%。
与此同时,药店报销政策也得到了完善,加入者从指定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并按照发行外部配套的指定医疗机构相关报销规定执行。
第三,动态调整门(紧急)诊断标准
劳动者开始医疗保险的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公布的劳动者年平均工资的1%来确定的,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该政策将实现职工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联系,进一步发挥支付标准“第一关”作用,引导保险人员合理的外来消费。也有助于减少诈骗诈骗的发生。
第四,限制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为了激活个人账户,减少基金贬值,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16年10月以后,我市可以将职工本人个人账户的70%注入保险职工本人接受医疗保险卡的金融账户,以现金购买商业保险等。这次,根据国家文件的要求,我市《实施办法》以两方面的改革安排为重点。
第一,规范使用渠道。对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再实行资本注入管理,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从今年1月开始不再向金融账户投入资金,已经进入金融账户的部分仍然可以使用。)
二是建立扣除机制。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和家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或在指定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消耗品时产生的个人负担费,即个人账户部分。实现本人与家人一起使用的互助。
天津市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介绍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扣除的具体使用方法。
哪些投保人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不是所有保险人都有个人账户,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开设个人账户。员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是否有个人账户取决于相关机构采用的保险缴费模式。目前,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有两种保险缴费模式。一种是存折结合模式,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10%,个人按2%的比例缴纳。这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采用的模式。二、重疾调整模式,用人单位或个人按照缴费标准的8%缴纳,主要是部分经营困难企业和个人保险缴费采用的模式。
在上述两种模式下,投保人平等获得门诊医疗费用(包括门特)和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报销、报销金额、费率等。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存折结合模式下,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才能开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并患上大病。
统筹模式是不建立个人账户的。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市634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有个人账户为486万人,占76.6%;不设个人账户的148万人,占比23.4%。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标准
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根据不同人群,分为不同的划拨标准。其中,在职职工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即,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金额,全部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不满70岁的,每月40元,全年480元;满70岁的,每月50元,全年6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为每月60元,全年720元。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内涵
按照我市文件规定,改革前,医保个人账户仅限于本人在看病就医中使用,不能在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自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述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今后还将探索实现用于缴纳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功能,实现家庭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如何开通
参保人员可就近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线上自助办理。目前,在线办理主要支持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关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经办渠道”栏目中选择“津医通”;或直接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津医通”小程序办理;
二是下载“金医宝”APP办理;
三是登录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也有平台入口(“经办渠道”—“网厅”),方便您登录操作。
7月1日后,大家可适时采取以上方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无办理时限等规定,无需集中办理。此外,共济功能开通后,还可随时通过上述渠道,对使用人进行调整和变更。
大家如有医保个人账户或其他医保方面问题,可随时拨打天津医保服务热线“12393”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第五,发挥改革系统集成的效能
立足于共济保障的制度机制,发挥医保的战略性购买作用,相应地推进三方面的改革:一是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医疗服务。二是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优化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加强慢病管理,推行健康管理。三是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机制杠杆作用,深化“三医”联动,整体提升保障功能。
第六、安排一些特殊措施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政策上还安排了一些特殊措施,比如说门诊统筹待遇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门诊保障的付费方式等。这次改革的特点,概括起来也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待遇更实惠。通过改革,将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高了1500元,达到9000元,惠及我市630余万参保人员,有效缓解了部分患有慢性病参保人员门诊医保额度不够用的难题;同时,门诊起付标准向退休群体适度倾斜,进一步减轻了看病就医负担。
二是服务更便民。通过改革,家庭成员实现了(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在购药报销方面,我们支持处方流转,参保人员到药店购药,可以按照处方流转医院的报销政策来享受报销,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
三是管理更规范。通过改革,个人账户实现封闭管理,将用途由原来限于参保人看病就医,扩展至购买医疗器械、耗材等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还可共济家庭成员使用,使用范围界定越发清晰,管理上更加规范。
记者 | 张清淼
来源: 天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