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离职后,仍然掌握院士账户信息,利用技术专长窃取公司资金。11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的被告人因马某盗窃、妨碍公务案一审判决,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罚款。
2018年8月,马某加入杭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软件技术专家,负责平台系统开发和维护。2020年1月,马某被公司解雇。因为没有工作,所以不喜欢公司的赔偿额,马某想到了“用写代码的方式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普通人不会发现,所以很有成就感”的复仇公司。
在任期间,马某根据项目测试要求模拟了运费报销过程,编写了将公司帐簿中的钱转入个人账户的代码(转入的钱以后不会退回公司),因此马某有公司系统的源代码,该代码包含公司微信商家号码的密钥和数字密码。(阿尔伯特爱因斯坦,Northern Exposure,成功)规定,技术人员离职时必须对公司代码保密,退出公司账户,马某没有遵守这一规定。他找到个人电脑上存储的源代码,根据公司业务流程编写了可以转账到自己微信账户的代码,并定期启动该代码,一次可以转账数百元到自己的微信账户。
调查结果显示,从2019年10月到2020年8月,马某通过上述方法秘密将553笔钱转入自己的账户,共转账21万多韩元。
今年3月11日晚,公安民警、3名辅警来到马某家逮捕了他。在出示警察证和传唤证后,马某不仅不配合民警执行,还挣扎着试图逃跑,在反抗过程中,他咬了一名辅警的左小腿,被确认造成轻伤。最后,马某被逮捕归案。
事件发生后,马某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罪行,主动认罪,全额赔偿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损失。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妨碍公务嫌疑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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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