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在吴华法院黑林浦法庭的巡回审理中,吴华法院接受了咨询人关于证据效力问题的咨询。随着智能生活范围的扩大和聊天软件的普及,人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依赖聊天软件。此次咨询问题是典型的简单挖掘微信内容,在法庭上用作证据的问题。
法官解释法律
微信证据是指微信朋友在微信聊天软件平台上互相发送文字、照片、视频、语音等,在诉讼过程中用作证据的微信内容。微信内容可以作为证据,但为了满分无可挑剔,必须做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对方的身份。因为不是微信实名制,所以大部分微信用户名只用昵称来表示,不是当事人的真名,微信名和当事人之间没有一对一的确定关系。如果不能证明微信使用界当事人,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不能与案件相关。微信用户的身份确认目前有四种主要的司法实践方法。是承认对方在微信内容中表明自己的身份。识别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行者认证资料或机构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是软件供应商腾讯的合作调查。
第二,保管好证据原件,微信证据作为电子证据保存,手机媒体上存储的聊天记录是证据原件,修改时必须带上。如果对方担心删除朋友手机不会显示聊天内容,可以去公证机关保存证据。
第三,保持证据完整性,不要随意删除证据内容,保持聊天内容完整和一致。
资料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书篇:李晓梅
偏心:布阿里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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