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子曰:“非其①鬼②而③祭之,谄④也。见义⑤不为,无勇⑥也。”
注释
①其:指自己的。②鬼:鬼神,指已死的祖先。③而:却,表示转折。④谄:谄媚,奉承。⑤义:正义。⑥无勇:没有勇气,怯懦。勇,就是果敢,勇敢。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必须符合“仁、义、礼、智”,才算是勇,否则就是“乱”。
解读
孔子说:“不是自己的祖先而去祭祀,这是奉承。看到需要伸张正义的事情却不敢去做,这是没有勇气的表现。”
事例
况钟为民伸张正义
况钟,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况钟在任苏州知府时,曾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同时,整顿吏治,端正风气,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审理一个县的案件,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他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豪强不敢再为非作歹。况钟死后,当地百姓为纪念他,在苏州和七个县都为他建立了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