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美词佳句 > 经典语录 正文
【人与人之间包容的名言】懂得常理,才能包容一切,成就自我,终身没有凶险

时间:2023-04-18 17:00: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老子说,“知常曰明,妄作凶”,懂得自然规律的人是最明智的人,而不懂规律胡作非为的人,是凶险的。为什么知常理的人是最高明的人呢?为什么就不会出现凶险呢?

老子接着道出了其中的原因:“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王),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

“知常容”,理解常理,才能接纳、包容一切。

法国有一句名言,“了解一切就会包容一切”,所表达的意思这与“知常容”基本相同。

当明白事物运行的规律时,就会接纳现实,包容一切。因为,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管人愿意不愿意,它就客观地存在。

比如,春夏秋冬,不会因为人们觉得夏季炎热、冬季寒冷,就会改变夏热冬冷的特性,春季不会因为人们喜欢百花盛开而长存,不管人们喜不喜欢,四季照常运行。

明白了事物是按照自身的规律在运行,只能遵循不能随心所欲地去改变,很多的事情也就想得通了,就不去执着一些现象性的东西,学会了尊重,学会了包容。

这时的包容,不全是因为肚量大,而是因为智慧高,看透了事物的本质,就会与世界和解,会有包容心。

人世间的事何不是这样?如果认清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就会明白,有的事自己可以做到,有些事是自己再努力也强求不来的。

看透了这一点,就不会去追逐过分欲望,也能平静地接纳世间人与事,对比自己强的人不嫉妒、不仇恨,对不如自己的人也不会嘲笑,心胸就慢慢地博大了。

这种包容是认清现实之后的旷达,而不是觉得被迫无奈,只能认命地去屈从,其实心里很委屈,这不是真正的包容。这样的人,还是“不知常”,心里是不服气的,遇到时机就会反弹,最后会出问题。

我们常看到影视剧里的“凤凰男”,起初对城市家庭条件优渥的妻子是言听计从,忍辱负重,看起来是一个十分能包容的人。一旦靠着妻子的背景事业有成后,就会背叛妻子与家庭。

其实,“凤凰男”起初并不是真的能包容,是在现实面前弯下了腰,这种包容在他看来实际上是一种屈辱。一旦得势,就会把以前受到的屈辱报复回去。

“容乃公”,包容,才能做到公正。

王弼注:“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包容的人之所以能够容人、容事、容言,就是因为心怀坦荡,不计个人恩怨,待人公平公正。不会因为某人与自己有恩就偏私他,也不会因为某人与自己不合而排挤他。

不能对万事万物给包容予,难免会产生接纳与排斥的区分,就会生成偏见,以自己的好恶来对待人。对于自己喜爱的人就会纵容,对于不喜欢的人就会苛刻。

“公乃全”,全,周全。一个具有天下为公情怀的人,为人处事公平,才能做事周全。

有的版本“公乃全”是“公乃王”,意思是大公无私才一统天下,成为天下之王。

成为天下之王,绝大多数的人达不到,能成为自己的“王”统驭自己身心活动也是不错的。因为很多人管不住自己,因而经常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如果能够自律,就会很少犯错误。

“全乃天,天乃道”,“天”在这里指自然界的法则,自然而然的状态。

做到“容”、“公”、“全”,前提是“知常”,就是遵循规律,按规律办事,才能包容一切,处事公道,做事周全。按照这种方式做事,才能符合天道。否则,就是“妄作凶”。

因而,“道乃久,殁身不殆”。“殁身”是指终其一生,“不殆”,就是没有危险。

尊重规律,顺应规律,做事一切合乎自然之道,就不会出现“妄作凶”的情况,事业才能够旺盛发展,才可以长久持久。

管仲《管子》里边也讲到了遵循天道的重要性:“其功顺天者天助之,其功逆天者天违之。天之所助,虽小必大;天之所违,虽成必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顺应天道去做事,天道就会成全他;违背天道去做事,天道就会背弃他。天道所要成全的,即使一开始事业很弱小也一定会越做越强大;天道所要抛弃的,即使暂时做成了也注定要失败。顺应天道就会功成事遂;违背天道会招致灾祸,而且无可挽救。

不顺应天道就是不遵循常理去做事,往往是不择手段,可能会得势一时,取得暂时的成功,把事情做得很大,但是害天伤理,不得人心,总有一天遭到上天的报应。

常言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做人做事都要懂得常理,尊重常理,不可违背客观规律和社会规则,否则会招致严厉的惩罚。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老子采用顶真修辞的方式,一气绝贯通,进行一个连续的推理,一环扣一环,告诉人们,怎样做才能一生无虞:

明白了常理,才能够接纳、包容一切;接纳、包容了一切,才能够做到处事公正无私;处事公正无私,才能做事周全;做事周全,就是顺应了天道;顺应了天道,才符合天道;符合天道,才能长久不败,终身都不会有凶险。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立删)

读书感悟人生,写文传承文化。欢迎关注@丁小悟典,与你一起领悟传统文化之美。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