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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核心思想名言】法家思想的精髓是什么?

时间:2023-04-10 19:39:3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它是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

法家思想的精髓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十六个字。意思是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法家思想为秦国和汉武帝建立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期,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继承并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年,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理论体系。

法家提出了以法治国的主张,把法律作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应当说,这为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法律遵循和理论基础。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为依法治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我们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家思想无疑在当代也具有现实意义。当然,任何一个思想流派都有其局限性。作为法家思想来说,也有其局限性。比如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等领域就不能用法律调节,因为人有自己的是非善恶评价标准,而这些东西用法律强制,只能造成人们的逆反心理。又如生活中的一些小问题,不宜采用法律手段,而应用道德来约束,法律不是万能的。因此,我们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倡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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