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美词佳句 > 经典语录 正文
[固然造句]固然造句简单…

时间:2022-12-10 20:11:3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没有时间写判决书吗?

—— 《判词例话》中的11

事件越来越多是真的。

在英国,情况也差不多。佩妮·达比希尔曾经对英国高等法院的行政法庭做过观察,这个法庭在2008年受理了1200件司法审查的申请和上诉。行政法庭隶属于高等法院的王座部,王座部总共有七十二位法官,但他们要处理与财产、信托、专利等有关的案件以外的其他一切民事案件和王冠法院的严重刑事案件。王座部还包括商事庭和海事庭。所以,行政法庭所能分得的法官数量可想而知。以下就是佩妮·达比希尔在《坐堂审案》一书中的描述:

这个法庭如今非常繁忙,以至于它的案件审判工作量比王座部的一般工作负荷还要大。甚至像威隶法官和拉斯林法官这样对公法既没有经验也没感觉的人也被征召过来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许多人根本没学过公法这个科目。

但是,他们似乎并没有以此为借口,在说理方面偷懒。

我看到沃西恩法官用一天时间对十二个书面申请进行裁决。他能够快速阅读并理解这些详细的文书、能盲打输入有说理的裁决,并能向我解释一切。换成是威隶法官,他可能半夜还在被这堆文书折腾。这些案子有些混杂,要求对所涉公共机构在不同的成文法下的权力进行仔细审查。涉及的事务有移民、难民、假释、城乡规划、住房以及治安法官的量刑。沃西恩法官认真撰写裁决理由。

在中国古代,州县吏往往是集行政官与司法官为一身,政事讼事,样样纠缠。明代陆鏊在为颜俊彦《盟水斋存牍》所作序言中曾感慨道:

李官,难也。折狱致刑,出生入死,一不中而人非鬼责随其后。虽迈种德如咎繇(皋陶),已不能无憾于画象之治。矧今日者上诎于所尊,中荧于请托,下淆于土宄、讼师之顽犷,据法则诽,徇情则骩,是非清心定力,曷克有济?广李官,难之难也。巡方之鉴衡,制府之筹咨,藩臬之稽考,十郡之廉察,十六属之禀仰,交萃于斯。一切簿书期会,日左右手画虑不给,是非谏识敏才,又曷克有济?

有些古语我们未见得都能看懂,但大意是说做推官是如何如何难,做广州的推官又是如何难上加难。但就是这位广州的推官颜俊彦,留下一本《盟水斋存牍》,收入判牍达1300余则。“或片言而折,或累牍而陈,摇霜掣电之外,往往见恻隐之性,所谓轰雷触石而安澜晏如也。”清朝有个徐士林,做过几个地方的知府、布政使和巡抚,官位不可谓不高,但他也非常勤奋。《清史稿》本传说他:“日治官文书,至夜坐白木榻,一灯荧然,手批目览,虽除夕、元辰弗辍。”他也有一本判词集《徐公谳词》行世。

清代另一位名吏樊增祥更是勤奋刻苦,他不仅遣词造句务求其工,甚至对下级报来的判词也常常援笔改之,以作示范。有一次,他翻阅咸宁县令易国勲报来的词讼册,上来就大加夸赞:“该令问案公允,固不待言。末后两画匠兴讼,判语用‘画墁求食,凶终隙末’,极为隽妙。”接着话锋一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造句未工,今就原本改之。云‘同此画墁,大都志在求食,忽焉隙末,岂知讼必终凶’。”完了他还自嘲一番:“事莫繁于首县,尤莫繁于藩司,首县作四六,藩司改之,可谓好整以暇。”意思是说,有谁能忙过县官呢?更有谁能忙过藩司呢?即使这样忙,县官写了判词,藩司我还给他润色,我们是多么从容不迫呀!

可见,对于文字的讲究,决不能以案子多时间不够用来推脱。这是个习惯问题,也是个态度问题。一些有成就的法官从不同的角度谈到了对于撰写裁判文书的态度。伦奎斯特强调的是荣誉感,他说:“在很大程度上,署名的法律意见是大法官工作唯一显著的记录,而这个职务的最佳报偿莫过于就重要的宪法问题写一份法律意见了。我在做联席大法官时,迫切地期待领到任务,我想助理们比我还要心焦。助理们的任期仅有一年,如果我在那一年中领到写十七八份法律意见的任务,那么每名助理都有机会在五六份法律意见中作出自己的贡献。”罗伯特·莱弗拉尔则从反面强调荣誉感的重要性:“那些最糟糕的裁判文书,多半出自没有荣誉感的法官之手,文书写作在他们心目中只是件麻烦事。”但是,“对那些喜好写作的法官来说,写作有内在的愉悦。”这一点突出表现在当他面对一个有某种新意的案件之时,能够预感到,他笔下的文字,很有可能对未来的司法判决产生意义。因而,撰写这样一篇司法意见时,他关注的不只是解决纠纷,还有规则之治。

霍姆斯的话更直接地指向对待职业的态度,他说:“一个人如何对待他所选择的事业,也就是他道德风范的最佳表现。生活既已将我卷入到法学之中,我就应当全力以赴,尽我力之所及,一丝不苟地来展现这一行业的美好前景,以表明它是举世之间至高无上的事业。”有了态度之后,能够将这态度转化为成效的就会是事实上的投入了。丹宁勋爵曾经这样回忆他上下班路上的情形:“同车的绝大多数乘客都在车上看报纸。可我从来不看。我浏览下一个案子的起诉书,或者思考下一个判决书的内容。”当然,只会下笨功夫也是不够的,所以万斯廷法官还特别强调职业艺术感,他说:“努力使法官意见书富有文采而避免过分修饰和累赘是值得的。起草意见书的法官应该具备一种职业艺术感。多数受人尊敬的美国法官如汉德、卡多佐、霍姆斯、布兰代斯和法德的声誉既来源于他们在判决中体现的智慧,也来源于其语言风格、文学才华。”

我自己的裁判文书,都是在非常繁忙的审判和管理事务之余挤时间写就的。在四巡的两年,周末乃至春节假期,整个大楼里常常只有我一个房间的灯亮着。还记得巡回期满即将返回本部的时候,将近一个月,我都把自己关在宿舍里埋头写文书。每天傍晚时分,助理和书记员都会像交通员一样,用袋子取走一批,又送来一批新的。全部写完排版之后,我又加入了她们的校对工作。这种孜孜矻矻,固然取决于对于职业的尊重,但同时也是多年来养成的对于文字的极度讲究。我在后边会简单回顾到我过去的煮字生涯,不过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将写作与办案联系在一起,总以为写写豆腐块是非常不务正业的事情。但越往后越明白,法官也是个靠写作为生的行当。关于这一点,樊增祥的一段话说得很经典:

尝谓言语、文学、政事本是一串,不会说话、不能作文之人,其政事虽妥当,而决难出色。听讼者,政事之一端,坐堂要口才,禀详要文笔。

因此,你要想当一名出色的法官,一定要培养起对于写作的兴趣,而不能把写作当成一种负担。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李广宇丨制图:张雨薇丨编辑:段茜茜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