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副主席许爱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则和组织纪律,滥用职权,编造虚假,构成严重纪律。
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这种处分方式被舆论形容为“断崖式降级”。(2015年6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我们都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在老百姓中流传多年的哲语;“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是我们从小耳熟能详的名言。有一《马和骑师》的寓言更能诠释“纪律”的极其重要性,即:一位骑师驯了一匹好马,他认为给这样的马加上缰绳是多余的。有一天,骑马出去时,他就把缰绳解掉了。马儿在原野上飞跑,当它知道什么束缚也没有的时候,就越来越大胆了。它一路狂奔,把骑师摔下马来。它直往前冲,什么也看不见,什么方向也辨不出,最后冲下了深谷,粉身碎骨。这则寓言非常形象地告诉我们:忽视纪律的约束,醉心于放任自流,最终只能被纪律的“快刀”斩于“马下”。
从近年查处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看,党员干部出问题,都有一个从“破纪”到“破法”的演变过程。要阻断这种由“破纪”到“破法”的演变过程,就必须在“破法”之前加上缰绳,设置严密的纪律屏障,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而不是“纸老虎”和“稻草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特别是有些党员干部遵循所谓“违纪不违法”的潜规则,善于钻“空子”打“擦边球”,认为违法从严,违纪从宽,出点“小问题”背上个“小处分”不算什么,官照做、酒照喝、舞照跳、车照开,一点也不影响其前途,致使一些党员干部心无所畏、言无所戒、行无所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故此,有专家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断崖式降级”释放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强烈信号,纪律红线不可碰。福建省三明市纪委审理室主任胡为民也认为,“‘断崖式降级’给很多仍心存侥幸的领导干部以震慑和警示。反腐无禁区、无死角,无论出问题的干部是厅处级还是省部级,只要执行纪律和规矩的尺子做到寸步不让,自然会赢得民众赞誉。”
在笔者看来,对违纪者施以“断崖式降级”,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起,是纪律的升级版、作风的加强版,意味着处分违纪者的力度在加大,不会因恶小而轻易放过,不会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会因位高而保留情面,不会因面广而法不责众,这无疑是“违纪不违法”者的克星,体现了处罚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再次表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就是要在“严”“早”“小”上铆足力气、下足功夫,对违纪不违法的零容忍已经成为正风反腐的常规做法。
如此说来,对违纪者施以“断崖式降级”,使其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待遇上遭受重创,加大了违纪“成本”,足以给心存侥幸者震慑和警示。如果不受纪律的刚性约束,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即使没有违法,但是,只要触碰了纪律的高压线,也要付出代价,而且是一种“归零”的代价。
天山网特约评论员: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