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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公职报私恩的名言】挪用公款报私恩 跌入骗局水难收

时间:2023-03-05 00:05:1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西安检察机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廖元哲通讯员阎春雷王家富

“感恩不是违法乱纪,不是想损害国家利益,而是知道违法的事情,却认为可以瞒天过海,真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今天,就自己所做的事来说,湖南省湘潭市原国土资源局恶棍国土地政局局长周永祥后悔,但已经太迟了。

2019年12月25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湘勇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对周湘勇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因犯挪用公款罪,周湘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事情还得从2014年11月的一天说起。周湘勇的老乡戴某来到他的办公室,称其因生意需要,急需一笔周转资金,问周湘勇可否借点钱,“200万元,一个月就归还。”

对于戴某,周湘勇是充满感恩之情的。周湘勇的大哥曾身患重病,戴某四处托人找来名医为其大哥做手术,救回其大哥一命。从此,周湘勇及其大哥全家都视戴某为救命恩人。

戴某这次其实是有备而来。此前在一次闲聊中,周湘勇无意间提到过,由岳塘国土分局管理的岳塘征地拆迁事务所基建专户账上有一笔近千万元的拆迁补偿资金,多年没有动过。

“恩人”有难处,岂有不帮的道理?何况戴某还一再表示,“只是临时借用,一个月就归还”。思忖过后,周湘勇大笔一挥,在借条上签字同意借出200万元,并安排单位会计从专款账户转账。

一个月之后,戴某却没有如期归还借款。周湘勇隐隐觉得不安,几次催促戴某还钱。而戴某不但没有还钱,反而向周湘勇提出再借600万元。这次,戴某抛出了“诱饵”,称将这笔钱放贷给朋友邹某做项目,三个月就可以赚取高额利息,到时候,不但和周湘勇平分利息收入,还会如数归还所借的800万元本金。

提到利息,周湘勇有点心动了。又一次大笔一挥,在借条上签字同意借出600万元。此时的周湘勇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掉进了戴某的圈套。戴某借的钱,一部分用于购买豪车、归还赌债,一部分用于放贷赚取高额利息。

2015年4月,还款期限已过,周湘勇不但没捞着一分钱利息,就连本金也没见到。与此同时,戴某继续以各种花言巧语蒙骗周湘勇。面对戴某“还差100万,就可以把项目做完了,你帮人帮到底”的恳求,周湘勇又借给他了80万元。此时,专款账户余额已经所剩无几。

就在他准备找戴某摊牌时,却发现戴某“人间蒸发”了。周湘勇渐渐意识到:“自己很可能被骗了。”“从2016年2月没有再见到过戴某,我也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不敢和任何人说自己内心的痛苦。”周湘勇坦言,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2017年7月,周湘勇调至湘潭市原国土资源局测绘院任院长,他仍然十分忐忑:自己捅下的这个大“窟窿”总有一天会被发现。

果不其然。当年11月底,湘潭市委巡察组进驻原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巡察。在查阅有关资料时,发现了几张由周湘勇签字同意出借资金的“问题借条”。巡察组随即将线索移交给湘潭市纪委。2018年初,湘潭市、县(区)监委先后成立,湘潭市纪委监委指定由雨湖区纪委监委对周湘勇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审查调查。周湘勇挪用公款的行为现了形。

最终,周湘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目前,戴某也因诈骗犯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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