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尚红。
很难形容罗翔红起来的理由,从过往经验来看,他身上并不具备“网红”的一系列要素:颜值不算高,发型永远是平头;口音不算“正”,满满的湖南味;穿着不算讲究,永远是西装衬衣,领口还有些皱;聊的话题也“无趣”,毕竟正常人也不会钻研枯燥的法条;就连背景板也毫无特色,永远是蓝底白字的“厚大法考”。
但他就这么红起来了,原因很难用三言两语说明。
形式
罗翔是在今年3月正式进驻B站,创建《罗翔说刑法》的。但从去年开始,他的讲课视频就被众多UP主陆续剪辑、搬运进了各大平台中,并且频频登上热门推荐位。
罗翔正式进驻B站当天,闻风而来的粉丝迅速破了百万,投稿的第一个视频,几天时间内就达到了两百万播放量,这在对内容质量要求苛刻的B站社区中相当罕见,被誉为“2020最速百万粉传说”。
在《罗翔说刑法》第一集中,他在家里,脸微微侧过,对着镜头,显得有些憔悴。熟悉的“厚大法考”背景板也不见踪影。
“没有想到那么多的同学热爱这门课程。”他谦虚又“文艺”地说道,“我只是海滩上的一个拾贝者,希望同学们看到海边那些贝壳的美丽,也想让同学们看到背后的大海,是那么广袤,那么美丽。”
相比罗翔本人的“云淡风轻”,老粉丝们则显得很狂热,直接在公屏上上打出“开门见三”、“三迟但到”、“三三来迟”、“万恶之源”等弹幕——这是一个老梗了,“张三”是罗翔口中大多案件中的主人公,犯下过杀人、强奸、诈骗等多宗罪行——更有粉丝建立起“法外狂徒张三的传奇人生”等视频合集,以供取乐。
这种爆红,颇令人费解:B站以鬼畜文化成名,技术属性浓厚,但罗翔的课程从来都是一镜到底,并没有后期剪辑的余地。
如果非要说他身上有什么“鬼畜”的特质,最接近的地方可能是口音:罗翔是湖南人,口音颇为奇特,每句话中总有那么几个字的音调会有一个微微的上扬。如此一来,显现出的效果是,即便讲解再严肃的话题,都有一种“开玩笑”的感觉。
但口音属于形式,而形式只是表象。罗翔真正厉害的地方,还是在内容上。
内容
将罗翔的每一期讲课视频拆解开来,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解释”,即讲解本期课程所涉及法律的大概意义及重点。这一部分内容没有太多技术含量,差不多等同于直接念教科书。较为枯燥,娱乐性不高。
罗翔本人拥有多年教学经验,显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在讲解这部分的时候用时最短,平均下来仅仅在一分钟左右,然后便会立刻切换到第二部分的“举例”上去。
“举例”是罗翔最出名,也是最经常被人“造梗”的部分。其中一个最出名的例子,就是“粪坑案”。
“粪坑案”的主题是探讨正当防卫。上世纪八十年代一个冬天,一名妇女干部在半山腰碰到了歹徒,歹徒想要对其进行强暴,该妇女一盘算,打也打不过,荒山野岭呼救也没人能听见,于是先假意答应下来,将歹徒带到了一个“平坦的地方”——一个结冰的粪坑边上。
到了地点,女子叫歹徒脱衣服,歹徒欣喜照办。脱衣服的时候人的眼睛会暂时被蒙住,趁着这个间隙,女子飞起一脚将男子踢下了粪坑。
男子试图往外爬,女子在他手上跺了一脚,男子又掉了进去。又往上爬,又跺一脚,又掉了进去。如此来回三次,男子彻底掉了进去,再也没能爬出来。
当年,这个案件引起了诸多争议,不少学者认为,跺第一脚属于正当防卫,第二脚第三脚就属于事后防卫,过当了。
对这种显然囿于书本,脱离实践的说法,罗翔显得痛心疾首。“什么叫危险排除?什么叫一般人标准?你把你自己代入一下,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
紧接着,他语调升起,大呼:“我踩了四脚,老子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砸。”
随后,他还不忘补充一句“砸的时候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话音未落,又做了一个整理衣服的动作。弹幕里,则是一片“哈哈哈哈哈哈”的快活空气。
最后一个部分,则是举一反三,寻求法律深层次的意义,探求其元逻辑,并且力求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做平衡。这是罗翔课程的根本魅力所在。
譬如说,“粪坑案”中的争议点,其实就是政治学、经济学中经典的“理性人”之辨。前述提出“事后防卫”论的学者,其理论基础,就在于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持理性,考虑问题要全面细致。
但罗翔认为这种论调是完全的“事后诸葛亮”:人从来就不是完全的理性生物,因此执法者一定要处在当事者的角度去看问题。“你把自己代入一下,代入成防卫人,不要过于苛求。”
除此之外,他还有几个观点最为出名。
首先是康德的名言:“人是目的,不是纯粹的手段”。这一条决定了法律的基础应该是“以人为本”,法律是为人服务,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而不是反过来。所以如果未来某天法律阻碍了人类进一步发展,就应当被毫不犹豫地抛弃。
其次“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很多人认为,法律推理似乎是一个封闭的逻辑过程。然而,但在罗翔眼中,隐藏在判例和逻辑之后的习惯、文化,都是影响判决结果的重要因素,不可轻易忽视。而仅仅依照逻辑进行的司法推理,则很容易导致失实,和僵化的司法判决。
“根据法学观点得出的结论最终应当符合一般人的认知。如果一个买菜的老太太都能认同的结论,就是没有问题的。”在一期课程中,罗翔强调。
许多人据此将罗翔定义为自由主义者,但这种论断也有失偏颇。罗翔很认可约翰·穆勒的《论自由》,把自由比作流水,认为只有在河渠、堤坝、水管的引导下,才能流向合适的地方,如果不加限制,水或者泛滥成灾,或者死水一潭——“自由不受限制,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也是他反复强调的话。
其实,很难将罗翔的思想简单归为某一类派别。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为了追求真理,必须在实践中不断调整思想,根据情况的变化而应用不同原则。
外皮是喜感的口音,搞笑的例证;内核则是在多年的实践和思辨中寻求真理,催人上进,在追求短平快的视频内容消费产业中成了一股“清流”。这恐怕是罗翔之所以能持续受欢迎的原因所在。
其人
有时候,罗翔也会讲一些和课程完全无关的内容。
他常常会花整整一期视频的时间,来讨论“人为什么要讲诚信”的话题,先后对比论述道德主义、功利主义、相对主义和柏拉图的调和论;也会探讨法律的哲学定义,否定“相对主义的虚无”;还会引用古希腊哲学家爱比克泰德的名言“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借此鼓励学生,不管拿到多么烂的人生剧本,都应该努力把它演好,在痛苦中找到人生精彩。
这种看起来偏离主业,没有直接收益的视频,罗翔拍了很多,也鼓励了许多人。不少失意者在弹幕里齐刷刷地回复“泪目了”。
他还酷爱读书,在《罗翔说刑法》栏目中,他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谢谢那些和我一起开读书会的年轻人》。
文中,他把读书比作与大国首脑同行,乘坐宇宙飞船前往火星,是一种超越世俗的享受。
“当你如孩童一般在泥巴潭旁嬉戏游玩,觉得人生快乐,莫过于此。也许有一天,你会在海边漫步,拥有更大的快乐。”他写道。
对于书,罗翔是有感情的。熟悉罗翔课程的人都知道,他经常在视频中引经据典,拿文学和哲学著作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并且常常用带有湖南口音的普通话来朗诵书中的段落。
每到这个时候,弹幕上就会变一种画风,观众们纷纷开始列举自己读过的书单。以反叛、鬼畜和解构文化起家的弹幕,突然变得如此“严肃”,不禁让人有些感动:严肃的人自有一种魅力,再不羁的后辈也很难不对其报以尊重。
每一期课程行将结束之时,弹幕上都会齐刷刷地打出一排“谢谢老师”——这不禁让人想到中学时期,每节课下课,同学们都要集体起立,对老师鞠躬敬礼。但比起半强制性的礼仪,罗翔老师的学生们在屏幕后面无人监督,态度显然要真诚得多。
“因为罗老师的搞笑案例而入坑,但是逐渐被老师的内在思想而得到提升,感谢罗老师为b站广大青年学生塑造的独立思考和明辨是非的三观。”在文章《谢谢那些和我一起开读书会的年轻人》下面,评论区一楼的用户留言道。
因为上述种种特质,罗翔成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名人”。根据知乎上不少政法大学的学生透露,每年选罗翔老师的课的人数,都会超过课容量三到四倍,而那些不幸没选上的同学,还会搬板凳去旁听,有时就连阶梯上都贴满了占座的纸条。因为人实在太多,每节课的体验都很“窒息”。
除了讲课,罗翔在业内的成就也有目共睹。根据公开资料,他28岁就获得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到中国政法大学执教,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其间笔耕不辍,独自出版了四本专著,在法学期刊上撰写发表了二十余篇文章,又在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澎湃新闻发表法律时评五十余篇。
早些时候,罗翔接受了《网易看客》的采访。采访中提到,罗翔的外公也曾是一名老师,从小对罗翔要求严格。临终前,病榻上的外公给他留下一纸遗言:后辈子孙当自卑视己,切勿狂妄自大。
因此,他一直用传统知识分子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每当我取得成就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外公的教导。”罗翔说。
虽然如今称得上“大红大紫”,但罗翔本人却不以为意。他打心底里觉得,自己的走红,只不过自己是“恰好被选中的那个”而已。“即使这次出现的不是我,也会有别的‘罗翔老师’。”。
在《网易看客》的采访中,他试着总结过外界将自己“捧得这么高”的深层逻辑:一是大家对普遍公正、公义是有追求的;二是大家其实希望法律人能够俯下身来,不要老是这么高。
“三的话”,他踌躇片刻,“三的话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