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横跨欧亚大陆的东方快车上,波罗侦探上车后不久,一位名叫莱切特的商人在列车上声称有人想谋害他,请求他保护自己。
深知这位商人以往劣迹的侦探断然拒绝,没想到第二天早晨雷切特竟然被刺死在自己包厢里,身上有十二处刀伤,而每一刀的力度大小都不一样。东方快车是与外界隔绝的,因而整趟列车上的其他共十二名乘客都有嫌疑,然而他们每一个人都由其他人作证,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整个案件变得扑朔迷离了起来。
经过周密的调查盘问,侦探发现每一个人身上都具有一些疑点,联系到数年前发生的一起绑架案,真相终于水落石出:雷切特多年前曾绑架了一名儿童黛茜并且将其杀害,多年后受害者的12个家属联合起来向雷切特讨还血债,让凶手得到了罪有应得的下场。社会已经宣判过雷切特死刑,而现在判决终于被执行了。
我们要讨论的是“私人是否可以代替法律伸张正义?”
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私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代替法律”。其一,从受害者自身考虑,自己本就是弱势的一方。如果滥用私刑,岂不是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韩国的素颜案、中国的江歌案诸如此类。
小女孩被犯人强奸,后半生都不能活动自如
案中主谋哪一个不该杀,可是却让他们因为法律的局限性,一次又一次逃脱法律的制裁。
如果私刑被允许的话,那么这些人怕是要被戳成筛子。人们渴望公平正义,以至于甚至想象出一些不存在的人物去化作为正义的化身。中国的神仙、外国的超人、蝙蝠侠。
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真切地看到人们对正义的渴求。因为人们知道他们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贫富与否,权力大小就歪曲事实,让好人蒙冤,让恶人受益。
虽然很多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还有会有很多人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去惩处恶人,本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在我们看来他们都是好人,他们只是杀了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但从司法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杀人犯,都应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然法律的意义何在?
司法难以伸张正义的时候,只能让普通人被迫拿起武器,可一旦武器被拿起,正义就难以再被伸张!“把权力关进句子笼子里”。
倘若人人都有一套自己的评判标准,人人都用自己的标准去左右其他人的生命,那这个社会岂不是乱套了?而这一切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有什么区别?
社会环境的进步让我们的司法制度越来越完善,但法律的正义需要全人类去共同努力。
这个世界并不美好,所以美好才值得我们追求,这个世界并不公平,所以法律才显得难能可贵。希望所有的美好都能够如约而至,希望所有的正义都能够被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