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三年(1864年)六月十六日正午,曾国荃下令点火,一声巨响,炸塌了天京城墙,头队士兵四百人余人全部死于烟尘之中,后面各营踏尸而过冲入城中,天京九门皆破落入湘军手中,太平天国革命随之宣告失败。
湘军进入天京后,开始了疯狂的烧杀淫掠,他们以火当武器,攻到哪里大火就蔓延到哪里。至傍晚时分,全城已是一片火海。除了用火作为进攻武器外,湘军还用火作为灭迹的手段,无论王府民宅,大肆劫掠一番后,随即付之一炬。攻陷天京后,湘军天天抢劫,天天放火,直到二十四日下了一场大雨,才将大火全部浇灭。
随着抢劫、放火而来的是更加残忍的大屠杀。天京城破时,城中不过三万余人,除了一般居民外,太平军只有一万人,然而湘军的这次大屠杀却一直持续了十余日,他们杀人的目的不是为了攻夺城池,而是为了抢劫财物和奸淫妇女;杀戮的对象也不再是太平军战士,而是天京城的居民,尤其是老人、儿童和中年以上妇女,为此史书记载“秦淮河尸如麻”。
对于天京的财物,湘军是垂涎已久的。他们围困天京以来,宁可忍受缺粮缺饷的煎熬不肯离去,主要就是为了城破之日大抢一番,发一笔横财。因此在城破之日那天起,街上经常出现湘军士兵成群结伙相互火并的情景,非为争抢财物,即为争夺妇女。有时他们抢红了眼,甚至对各营的营官也不客气,很多人还因此丢了命。
经过一个多月的大烧、大杀、大抢,参加攻城的每个湘军军官和士兵都发了大财。他们不仅将城内的金银财物抢劫一空,甚至连建筑物上的木料拆了下来,从城墙上吊出,装船运回湖南。当时整个长江,前船百舸,满载从天京抢来的财物、妇女,日夜不停地向湖南行驶。而这些人都是湘乡人,所以多年后湘乡还流传着到南京去发财的说法。
当然,发财最多的还是曾国荃本人,虽然他没有亲自走街串巷逐户抢劫,可到头来却谁也没有他得到的赃物最多。因为那些参与抢劫的军官和士兵都知道,要使自己抢来的东西牢靠,就得将最好的一份送给顶头上司。于是,士卒向哨官进贡,哨官向营官献礼,最好的珍品便通源源不断地送到了曾国荃的面前。
曾国荃之所以不肯认真禁止部下的烧杀掳掠,就是为了坐地分赃。据当时人统计,曾国荃“于此中获资数千万,除报效若干外,其余悉辇于家”。此后,曾国荃在老家大量抢购民田,广起宅第,致使民怨沸腾,舆论大哗,还因此得了个“老饕”的绰号。
当时,清政府下令追查天京贮金的下落,似有问罪曾国荃的意思。然而,曾国藩却为胞弟叫屈,说:“吾弟所获无几,亦太冤矣”。在这一点上,曾国藩没有他的女儿曾纪芬直率,曾纪芬说:“九叔(曾国荃)每克一城、奏一凯战,必请假回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
曾纪芬的这个说法完全属实,曾国荃从军以来,共陷吉安、景德镇、安全、天京四城,每次都会请长假回家购田盖房,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只不过,以往的几次都无法与天京这次相比而已。可见他的贪婪本性由来已久,曾国藩无论如何煞费苦心地为其掩饰也是枉然的。
客观地说,曾国藩在这件事上也未必不染一指,他身为湘军最高统帅,对天京浩劫也是难以推卸罪责的。难怪当时很多人站出来指责他,这也表明,湘军在天京的抢劫不仅为广大人民所痛恨,也引起了统治阶级中一部分人的不满。
经过这场浩劫,天京这座繁华的古都几乎变成一座废墟。赵烈文在日记中不止一次地描述天京遭劫后的荒凉景象说,满目残垣断壁,遍地碎砖烂瓦,连一棵树木都很难找到,更不用说楼台亭榭、虫鸟花卉了。后来李鸿章署理两江总督后,面对这副残破景象,也感到善后无从着手,于是将两江总督衙门移往了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