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英因严重违纪违法辞去九江市人大代表职务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11月10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由永修县选出的第十六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瑞英,因严重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2年10月10日永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瑞英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此前,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发布消息,九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瑞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瑞英简历
刘瑞英,女,汉族,1970年2月出生,江西瑞金人,大学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9月至2014年9月,历任上饶市三中教师,上饶市妇联干部,共青团上饶市委副书记,信州区常青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信州区朝阳乡党委书记,婺源县副县长,弋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上饶市纪委副书记;
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德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上饶市纪委副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德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德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7月至2019年8月,德兴市委书记;
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景德镇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1年8月,九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