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的第八十二条有这样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也就意味着,企业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是一些小微企业,也许是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也许根本就是法律意识淡薄,常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结果就被员工索赔双倍工资。
在普陀区经营者一家小型美容工作室的张女士,平生第一次雇佣员工体验了一把当老板的感觉,可是就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开除员工没有正式通知,她的前员工小张就到劳动争议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索赔近两万元。
申请人小张是一名听力残障人士,普陀劳动争议仲裁院特别给她安排了手语翻译,和法律援助律师。小张此次仲裁的请求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是认为张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其二是试用期结束,转正的一个月没有发工资,其三就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转正后,工作的那个月的双倍工资。
坐在被申请人席上,张女士非常的郁闷,在她看来,她对身有残疾的小张照顾有加,每月工资7500元,考勤管理也很宽松,两人的关系一度接近于情同姐妹,万万没想到,小张不念情谊提出劳动仲裁。那么,张女士当初为什么要招聘听力残障的小张呢?她们两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双方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呢?事情还要从,2021年11月,张女士面试小张的时候说起。
面试中,张女士觉得虽然小张不是很会说话,但是觉得她整个的操作手法还可以,给人的感觉也不是那种很难以亲近,所以张女士就留下了她。小张在试用期的表现,让张女士是相当的满意。一个月的试用期很快过去了,张女士觉得小张符合条件可以转正了,她也知道正式录用员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可是这对毫无人事管理经验的张女士而言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就在张女士摸索小张转正的事情的时候,她发现小张的工作态度突然发生了堪称一百八十度的变化,让她把转正签约的心思放了下来。她发现转正后的小张工作态度懈怠了,客人投诉不断,张女士去沟通交流,效果也非常不理想,小张借着听力不好,对张女士提到的问题,不予理睬。2021年12月23日,在小张转正将近一个月的时候,张女士通过微信发出了要求小张离职的信息。
张女士认为自己发个短信通知小张走人是双方反复沟通无果的必然结果,她只是不想把辞退原因说出来让双方难堪。可是在小张看来张女士仅仅凭借一个微信对话,毫无理由的将自己开除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张女士看来,小张转正后的表现无法胜任工作要求,她让小张走人合情合理。但是张女士的工作室,没有制定过人事规章制度,连员工手册也没有,小张无法胜任工作就没有客观标准。而且对于离职,双方也没有协商一致。
时至今日,张女士才明白,一个公司哪怕再小也要有完整的规章制度,招聘员工要遵循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可以说小张的仲裁申请给她上了校训深刻的一课。她一度觉得小张这么做是在给她下套。可是仲裁员调查后发现,小张也是第一次申请劳动仲裁。所以张女士的怀疑不存在。
被神情人张女士转正不签劳动合同,延迟发放转正第一个月工资,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应该是要对小张进行赔偿。庭审中小张表示鉴于之前张女士对自己的照顾,她可以就索赔金额进行调解。仲裁庭审理结束后,仲裁员主持申请人小张和被申请人张女士进行了调解。在张女士赔偿一万元的前提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不少小微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劳动用工上风险,订立劳动合同嫌麻烦,缴纳员工社保怕付出,总觉得克扣了员工的收入,就是节约了成本,孰不知,违法操作损失更大。合法合规运营是成本最低的运营方式!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钱浩明 编辑:沈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