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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代理人辞职报告』支委辞职报告怎样写…

时间:2023-05-05 01:13:3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智慧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刘智慧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由于刘智慧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智慧先生已承诺,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就任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智慧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事项的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破产管理人提交的《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

截至函件发出之日,围海控股共计持有公司股票49,267.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6%。围海控股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下提案:

一、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股东大会提名汪文强、戈明亮(简历附后)担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股东大会提名张炳生(简历附后)担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将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对上述事项予以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

汪文强,男,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和德阳分公司负责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温州大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提案日,汪文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汪文强除上述在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任职外,汪文强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戈明亮,男,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现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提案日,戈明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戈明亮除上述在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任职外,戈明亮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张炳生,男,法学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宁波市委法律顾问。现任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上海证交所独立董事合格培训,持有合格培训证书。

截至提案日,张炳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炳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因事项紧急,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3日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智慧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股东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戈明亮先生、汪文强先生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炳生先生的资格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8日9:15至2021年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三),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围海学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01选举戈明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选举汪文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2.01选举张炳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选举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议案1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本次 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议案 2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本次应选独立董事 1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邮编:3151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联系人:赵笛、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3887800

邮政编码:31510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赵笛、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附件一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

2、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内填写选举票数;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

1.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四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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