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酒店内自缢身亡,该由谁担责?家属认为:酒店设施设计不合理,儿子才有机会上吊,为此应给予20万补偿。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顾立林 摄(图文无关)
酒店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人想死就没法控制,而且事件发生后酒店业务下滑,还有的员工产生心理阴影要辞职。
双方多日协商未果,请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公道。经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司法所启动“说事评理”调解机制后,最终成功调解了这起死亡案件纠纷:
酒店方从人道主义出发,支付死者家属方人民币34800元。
酒店内自缢亡 家属要求20万
今年7月4日,一名28岁的男子独自入住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一连锁酒店722房。7月5日下午,酒店打扫卫生的服务员发现该男子用毛巾挂着脖子吊在洗手间的玻璃门框上。经医护人员到现场确认,该男子已无心跳。到场法医初步鉴定为自缢。
死者家属方要求酒店方从责任和人道主义方面给予人民币20万补偿。经过多日双方协商未果,共同向西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鉴于死亡案件的调解难度,西乡司法所迅速启动“说事评理”调解程序。
启动“说事评理” 调解死亡纠纷
7月10日上午,西乡司法所调解室开启“说事评理”调解这起死亡案件纠纷。
“儿子死后,我没有到酒店去闹,而是寻求法律途径,要求也不高,赔偿20万很低。”死者的父亲认为儿子既然登记入住酒店就与酒店产生合同行为,酒店应对他儿子负责任,因为酒店设施的设计不合理,儿子才有机会上吊死亡。
“真正的受害者是我们,既然确定是自杀,人只要想死就没法控制。”酒店经理说,此事件发生后,酒店业务下滑,员工有心理阴影,有的打报告辞职,要酒店赔偿20万毫无道理。
“类似的事情在我的湖北老家也发生过。”评理员彭国元说,死亡有直接和间接的诱因,房间的设计是否有问题?入住期间是否与酒店产生过矛盾等,从公安机关初步的勘查结果来看,自缢与酒店设施没有关系,谈酒店的责任是没有足够理由的,但死者家属没有到酒店闹事,这是对酒店的负责和贡献,酒店从人道立场应给予死者家属安抚。
“白发人送黑发人,大家都感到心痛。” 现场首席评理员赵勇仕说,依据法律规定,临时租赁人在租赁期间临时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出租人未经租赁人同意,无权侵犯租赁人的私人空间,所以酒店不存在责任问题。此外,酒店的设计也符合标准没有问题。
夜晚达成调解协议 酒店补偿3.4万
“人想死,怎样都能找到办法,死亡与酒店没有直接的关系。”赵勇仕说,如果死者家属对此次调解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走司法程序。
酒店方则要站在维稳的角度处理死亡纠纷,不能因处理不善而产生不稳定因素。如果双方一定要追究法律责任,就请到法院处理。
酒店方要从维稳角度考虑,对死亡纠纷案件的处理越早解决越好。死者家属方主张20万的赔偿是你们的权利,如果换位思考,有人跑到你们家里死了还问你们要钱,你们该怎么办?
傍晚近6时许,双方都作出妥协让步,又回到“说事评理”调解室继续谈判,临近8时许,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家属方对死者自缢死亡无异议;
酒店方从人道主义出发,支付死者家属方人民币34800元。死者家属方收到支付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酒店方主张任何权利。
夜晚8时15分,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死者方家属接过酒店方的34800元现金。酒店经理握着死者家属方的手说,下次到深圳如需解决住宿问题请给电话,死者家属方则连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对司法所的处理很满意,他们尽职尽责,依据法律从人道的立场使我们拿到救助金,很感谢!”死者家属方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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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黄埔一公寓自缢身亡 家属向公寓老板索赔
2019年2月26日10时,邓某一行8人来司法所寻求帮助。经了解,邓某(湖南省资兴市人,52岁)的儿子邓某伟(29岁)入住某公寓,次日凌晨于该公寓自缢死亡。家属向公寓老板索要赔偿无果后,到司法所寻求协调,要求公寓赔偿(家属)路费、住宿费、火化费和安葬费等费用。
工作人员初步了解情况后,召集双方代表进行调解。调解困难主要集中在责任方面,死者家属反复强调:“人在公寓死的,(公寓)老板就得赔钱!”,公寓方指出死者属于自杀,死者方面要承担全责,双方僵持不下。
调解员首先认真倾听了双方陈述,然后再单独向双方了解印证各自诉求,快速了解了事情的大概脉络,以便制定调解思路。随后,工作人员也认真查看《死亡证明书》,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后,敦促死者家属要以事实为基础,合理提出个人诉求。进而反复向双方以案释法,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强调双方当事人应该冷静、客观思考、合理合法提出诉求。
经过多方协调和调解,死者家属最终放弃了不合理诉求,公寓方面也基于人道主义,自愿资助了死者家属处理后事的部分费用。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广州日报 就爱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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