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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流程辞职报告怎么写』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辞职报告怎么写!

时间:2023-04-29 16:30: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用人单位仍然应当保留双方劳动关系,让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劳动者是五到十级伤残的,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关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之规定,以及第37条关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之规定,由于之前劳动者已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劳动者未达到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可以即刻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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