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关系双方(即企业与员工)的行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使企业稳定运行,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员工的离职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1、 合同终止
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退休两种情况。
2、 合同解除
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包括个人辞职及公司辞退两种情况。
3、 个人辞职
员工主动提出与公司终止或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离职,包括自愿辞职、擅自离职等。
4、 公司辞退
公司按相关规定解除合约辞退员工的行为,包括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等。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
1、 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出相关建议;
2、 审核离职申请和建议,具体经办相关职位离职审批、面谈等过程;
3、 负责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4、 协助财务部与员工结算薪金等;
5、 档案转出、停购保险。
4.2. 财务部
1、 办理报销清欠事宜,结算工资。
4.3. 用人部门经理
1、 负责指定人员与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2、 及时采取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4.4. 分管副总/总监
1、 审核相关职位离职申请。
4.5. 行政副总/总经理
1、 负责相关职位离职审核、审批;
2、 负责相关职位离职面谈。
5. 管理规定
5.1. 合同终止
5.1.1. 合同到期不续的情况
1、 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发出终止通知,并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合同续签通知5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2、 人力资源部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考评和审批。
5.1.2. 员工退休:
1、 员工正常退休的,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员工在接到退休通知5日内,将相关资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办理退休手续;提前退休的,员工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呈报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 退休福利待遇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 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底前将公司下一年度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通知其所在部 门,部门据此提前考虑工作和人员安排。
5.2. 合同解除
5.2.1. 员工辞职的情况
1、 拟离职员工递交离职申请书
a) 员工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
b) 在试用期内,公司与员工均无需提前预告解除劳动关系。
2、 按员工所属职位类别审批办理,权限规定如下:
a) 副总经理、总监职位:离职申请可直接交到公司总经理处,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根据需要作面谈后)审批;
b) 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离职申请首先由分管副总/总监,交人力资源部与拟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真实想法并记录相关内容到《员工离职面谈记录》,由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c) 基本员工:离职申请首先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监审核,交人力资源部与拟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真实想法并记录相关内容到《员工离职面谈记录》,由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d)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与批准离职的中高层及核心员工再次进行面谈,了解其对公司工作的看法和建议;
e) 在审核过程中,用人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总监、其他相关领导可与拟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优秀员工或业务能力突出的员工应当尽量予以挽留;
f) 经审批同意后,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未经批准同意离职前,员工须继续工作,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旷工,否则按相关规定办理;
g) 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的情况。擅自离职按《员工奖罚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3、 员工离职的其他规定
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流程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公司在5日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5.2.2. 公司辞退、终止合约的情况
1、 公司有权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提供任何补偿:
a)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职务行为规范;
c)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d) 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a)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 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85//85/85//85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d) 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e) 合同期满,公司或个人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约的。
5.2.3. 公司辞退、终止合约按员工所属层级审批办理,权限规定如下:
1、 副总、总监职位:由总经理提请,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根据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面谈,并记录到《员工离职面谈记录》;
2、 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提请,或用人部门分管副总/总监提请,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根据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记录到《员工离职面谈记录》;
3、 基层员工:由用人部门经理(对普通员工)提请,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核实,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根据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面谈,并记录到《员工离职面谈记录》。
5.2.4. 经审批同意后,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未经批准同意离职前,员工须继续工作,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旷工,否则按相关规定办理。
5.3. 离职面谈内容
离职面谈参照以下内容:
1、 请问你为什么会申请离职?薪资问题是否是你这次离职的主要原因吗?
2、 你认为公司提供给你现在的职位合理吗?
3、 你喜欢你在公司的工作吗?
4、 你即将所从事的工作是否是你希望的,如果不是,二者的区别在哪里?
5、 你认为你在公司的职位与你的能力相当吗?如果不是,请给出具体原因;
6、 你认为可以改善你现在的工作吗,如果不能改善,困难在哪里?
7、 你工作中最喜欢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最不喜欢的工作职责是什么?为什么?
8、 你决定离开本公司的因素为何?
9、 哪一项因素的改变可能会让你改变想法,愿意再留下来?
10、 你认为公司在哪些措施方面可以改善,可能会产生哪些不一样的结果呢?
11、 你认为本公司提供你什么样的成长机会?
5.4. 离职手续办理
5.4.1. 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该员工办理离职。
5.4.2. 离职员工领取《员工离职手续表》,并按照该表办理离职手续。
5.4.3. 手续办理
1、 人力资源部根据离职原因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由用人部门和分管副总/总监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2、 由用人部门经理指定交接人办理工作交接,或由其他人员兼任,填写《工作交接单》;移交时限最长不得超过7天,中层以上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
3、 高层管理人员和部门第一负责人离职,须公司按《审计管理制度》进行离职审计事宜。
4、 员工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设备、借阅资料移交清档事宜。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清欠事宜。
6、 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各类物品与文件移交。
7、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离职各项费用。
8、 确认完成以上事项完成后由行政副总签字确认。
9、 员工到财务部凭经行政副总签字确认的《员工离职手续表》领取结算工资及其他款项。财务部保留《员工离职手续表》复印件。
10、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档案更新。
5.4.4. 离职相关规定
1、 员工离职手续由离职者本人亲自办理,遇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但责任仍由移交人负责;
2、 各级审核人要把好离职移交的审核审批关,人员离职后发现物品、资料或财务事项;有亏欠未清的,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3、 离职者不按规定办理移交或毁损、删除电脑资料、藏匿、偷窃公司资料,按《员工奖罚制度》处理;
4、 员工离职(不含退休)工资福利结算
a) 离职者各类移交手续办妥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保险清算;
b) 离职者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人力资源部规定的移交手续结束日;
c) 离职者最后一个月工资按日计算;
d) 社会统筹保险计算:15日之前离职,公司不承担半月统筹保险费用;15日之后离职,公司承担全月统筹保险费用。
5、 离职者根据劳动合同、协议书及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或承担补偿金、违约金;违纪、被辞退员工须按《员工奖罚制度》交纳罚金。
6. 相关文件
6.1.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6.2. 《员工薪职异动管理规定》
6.3. 《员工奖罚制度》
6.4. 《审计管理制度》
7. 附件及表单
7.1. 《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7.2. 《工作交接单》
7.3. 《员工离职手续表》
7.4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