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嵩县实施该制度。将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或半年内累计4次不参加乡、村两级召开的重要会议,不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议,严重违反决策和严重失职等10种情形纳入辞职承诺内容,村“三委”成员逐一签订辞职承诺书。凡出现10种情形者,经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后,启动辞职程序,并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经会议表决通过后正式生效。
今年,嵩县实施该制度。将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或半年内累计4次不参加乡、村两级召开的重要会议,不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议,严重违反决策和严重失职等10种情形纳入辞职承诺内容,村“三委”成员逐一签订辞职承诺书。凡出现10种情形者,经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后,启动辞职程序,并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经会议表决通过后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