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氛围,斗门分局持续对“民生小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1月8日12时许,新青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一男子在收取他1万元装修费用后,既没有开工也无法联系上,怀疑被骗。
接报后,民警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并于1月11日在前山将嫌疑人杜某(男,34岁)抓获。
经核实,2022年10月,被骗群众因家中房屋需要装修,遂联系杜某。在双方洽谈过程中,杜某隐瞒了他已从某装修公司离职的事实,在他明知自己没有装修团队、且无法按照约定提供装修服务的情况下,骗取了被害人1万元的费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已被斗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珠海公安将持续深入推进“日月贝”社会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