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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合同制辞职报告]幼儿园辞职报告简短

时间:2023-04-14 22:46:1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学前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计划指标274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余杭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愿意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学前教育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

3.有两年及以上杭州市内公民办幼儿园任教经历(以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为依据);

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的放宽至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户籍要求:具有杭州市户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浙江省户籍,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八)资格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放宽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九)国(境)外毕业生应具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十)2021学年考核合格的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在职在库编外专任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十一)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杭州市余杭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十二)聘用人员符合余杭区教育系统人才奖励条件的,经

人才认定、绩效考核后享受相应待遇。

三、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8月7日9时—8月9日17时。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故意修改个人信息造成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招聘单位在核实情况后,可以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注册报名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8月10日9时—8月10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2年8月11日9时—8月11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8月12日9时—8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四、考核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所有招聘岗位统一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数1-6人的按1:4确定面试人选,6人以上的按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形式、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联合审查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联合审查

联合审查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教〔2020〕59号文件),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经过相关单位联合审查通过的人员,予以录用。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录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为劳动合同制教师,首次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3年。新招用人员试用期内离职的,可在原招聘报考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余杭区教师招聘岗位。

(二)考试安排、成绩查询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余杭区教师招聘岗位。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招聘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92661、8939199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227216;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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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教育局

编辑/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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