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跟一位从教培行业(新东方)辞职的老师聊天,”说到,他们当地有部分中小学老师,都在采用他们用过的教学方法和内容。
这一点让她觉得心里不平衡,感觉自己这么多年是在“陪太子读书”,牺牲了自己成全了别人。
这一点,我不能完全苟同!
首先,我们不得不承认,私营的教培机构,在积极性,研发投入,和对教学大纲的研究,对学习方法的总结,等等方面,不比某些公立学校差,甚至优于国内一部分普通学校。
但是,毕竟这种现场还是极少数,不能一概而论,以偏概全。
首先,体系不一样,教学任务也不一样。学生的基础学习和认知,都是在学校完成的,你们只是做了课外的补充,体系并不完整。
学校的任务是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在知识、身心以及价值观上,全面发展,而教培机构只是在筛选有经济条件的孩子,让他们在分数和成绩上有所提升;
然后,目的也不一样。教培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必然会有投机行为,急功近利,教学质量和服务很难保障;
最后,再说师资,学校教育仍然吸收着国内几乎最优秀的老师资源,而且老师的积极性和研学能力都很强,竞争同样激烈,不存在躺平的现场。而教培机构除了少数像新东方这样的以外,很少能够使用到优秀且经验丰富的老师。
所以,不必怀疑学校教育的产学研教的能力。其实,教育行业发展上千年至今,教学的方式方法殊途同归,大同小异。你以为的创新的教学方法,可能在学校教育里面已经运用多年,并非是你首创。
只要你没有强大到,这个教学方法或课题属于你的专利,那就可以为大家所用。但是,如果真的存在极个别老师抄袭的想象,我想知识产权保护法也应该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吧!
最后说一句,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无论学校教育还是校外机构,无论体制内还是体制外,都要不忘初心,尊重教育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