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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交多久)交辞职报告多久可以走?

时间:2023-04-09 21:10:2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案例

辛春原受聘于开发区一家日资企业做管理工作,前段时间,因为遇到一个更好的发展机会,她打算向原公司提出辞职。辛春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3年,她提出辞职时合同并未到期。为此,辛春特意咨询了有关人士,听说劳动者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于是,她写了一份辞职申请交给公司后便离开了。

几天后,辛春接到原公司通知,让她回去上班,但她认为:“我已经辞职了,没必要再回原公司了。”又过了几天,公司以辛春收到通知后未回来上班为由,对辛春做出除名决定。不但如此,公司还以辛春连续旷工违反劳动纪律在先造成违约为由,要求辛春支付违约金5000元。对此,辛春感到很委屈。


辛春的案例提醒广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和书面申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含义和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辞职通知

辞职通知书,又叫辞职信,即记载劳动者提出辞职时间、辞职原因等内容的法律文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通知送达用人单位满三十日,产生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无论用人单位同不同意劳动者辞职,30天后劳动者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跟你说一声,我将在三十天后离职了,你们准备工作交接和办理退工手续吧!”,用人单位没有表示异议的权利,因而也无须对辞职通知做出回复。


辞职申请

辞职申请书,和辞职信一样记载了辞职时间、辞职原因等内容,但与辞职通知最明显的区别是:辞职申请结尾部分会有一句类似“恳请领导批准”、“望批准为盼”、“请领导批准”的句子。这个时候,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就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用人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从法律上讲,辞职申请是一个要约行为,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能否实现,需取决于受要约方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必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或不同意,辞职申请送达用人单位满三十日后并不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这种辞职申请实际上不是辞职通知,而是一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书。


看了以上的解析,是不是很多伙伴都有恍然大悟之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而非“辞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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