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好有个准备退伍安置的网友咨询,想要了解一下体制内“工勤人员”的相关信息。所以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了下关于体制内“工勤人员”的一些信息,供大家参考。
以前,机关中有干部和工人之分,干部主要在领导、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而工人则主要在生产和后勤岗位上工作,那么干部使用的就是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工人使用的就是工勤编制,也就是“工勤人员”的来历。目前,我国的工勤人员有两类,一类是行政工勤人员,一类是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都属于正式在编人员,也是有工资保障的“铁饭碗”,从事的一般都是后勤保障性工作,比如司机、保安等。不过行政工勤人员和事业工勤人员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01 体制内“工勤人员”会消失吗?
经过很多次机构改革后,工勤人员承担的后勤保障工作逐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即便有些特殊的岗位离不开服务类职能,也会在改革后成立专属的机关事务局或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而不是由机关事业单位直接承担。
从目前来看,党政机关的行政工勤岗位处于“只减不增”的状态,均是逐年消化、逐步取消的政策,以后不再会有新增的机关工勤人员,退休一个就少一个,工勤编制也会逐渐消失。目前仅存的工勤职工,基本都是临近退休的状态,随着这些人的退休、转岗,所谓的工勤编制和工勤职工也会渐渐淡出我们的视线。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人员的来源只有两种,一种是对外招聘的,一种就是部队的士官转业安排工作的。而招聘工勤人员目前几乎已不再新招,所以现在的工勤人员来源唯一的渠道就是部队的士官转业。如果你是在部队服役满12年以上,或者立二等功以上,退伍的时候就可以选择转业安置,通常都是安排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但如果你不是,如果对于报考体制内岗位的事情比较了解,就会发现在报名事业单位的时候,是几乎不会出现“工勤人员”的岗位。对于一个地区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数量也是严控,不能新增的,但地方的机构编制部门可以在地区的总盘子内进行调整,也就是可以将这个单位的工勤岗调整到另一个单位,但整个地区的总数不能出现新增。
从目前工勤人员的来源看,都是部队转业的士官,现在能转业的士官需要安排工作的,基本上都是在部队工作了十多年,而十多年前入伍的士官,他们的学历、文化水平往往都不是太高,转业之后直接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难度比较大。加上部分岗位还是需要工勤人员,比如说驾驶员岗位,虽然行政事业单位都进行了公车改革,大幅度地减少了公车,但并没有消亡,也不能完全用市场化的行为来取代公车驾驶员,所以还是需要一部分驾驶员的。
所以,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人员只要国家没有改变事业单位的总体岗位设置,我想就会一直存在。但可以预见的是,事业工勤人员应该是会逐步取消的。
02 “工勤人员”的工资待遇怎么样?
两者工资结构的不同,加之车补等政策事业单位人员不能享受,所以导致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要高于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工资。
我们这边机关工勤人员每月公车补贴是450元,所以机关工勤和事业工勤这一项的差距是450元。另外,机关工勤和公务员一样,每月工资都是足额发放的,还有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事业工勤因为其实本身是事业编制,只是其中的工勤岗位,所以工资发放方式都和事业单位人员一样,每月会扣减绩效工资,到年底考核合格之后才会一次性发放。
工勤人员都是通过鉴定职业资格水平来区分级别,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其中高级工的工资水平和普通科员差不多,技师和科级领导差不多,高级技师能够到达副处级领导的水平。简单类比一下,高级工工资略高于管理九级职员,相当于行政科员的工资,技师则可类比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工资,所以,高级别的工勤人员工资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03 “工勤人员”的发展前景怎样?
事业工勤的发展选择是比行政工勤更多的。
机关工勤只减不增,自然减员后逐渐消失,这是大势所趋。也就是说,如果单位上机关工勤人员死亡、退休、辞职,那他的编制就自动消失,不能再补人进去,这就意味着后续将永远失去转身份的可能。行政工勤人员受限于工人身份,不管他们的技术等级再高,表现再优秀,领导或管理能力再强,集体认可度再高,也不能获得提拔晋升,没有被推荐或提名为领导干部的资格。但至少,现在各地都出台了一些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的政策,可以通过晋升等级来实现工资待遇的提升。
而事业单位里的工勤人员则有所不同。
我国的事业单位是按照岗位进行管理的,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三类岗位,三类岗位的人员之间是可以转岗的。
也就是说事业工勤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转岗到管理岗或者专业技术岗,收入待遇都是按照转岗后的岗位兑现的,发展空间自然会更大。各地都相应地出台了一些具体的转聘程序和条件,具体转聘条件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有人会问是转聘之后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吗?
现在事业单位都是实行“全员聘用制”,无论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只要符合岗位要求,都要进行竞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事业单位人员并无干部工人之分。只不过在哪个岗位,承担那个岗位的职责,享受那个岗位的待遇而已。如果通过合规的转聘程序,由原来的工勤岗位转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以晋升管理职级,也可以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所以,个人只需要按岗位要求尽责履职即可,不需要特意关注个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