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2016年入职北京一家医药公司,任销售经理职位,2020年12月郭某某在钉钉软件中提交离职申请,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郭某某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
关于给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条要求必须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回到本案中,郭某某提离职申请,不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但我们应当从解除整个过程来看,离职申请单系应公司要求而提交,郭某某就上述主张提交了其与公司直属上级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中涉及双方沟通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等事宜,聊天记录能够清晰看出是公司提出解除,员工才在钉钉中提交离职申请,综合本案证据可知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表示同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证明了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过仲裁、一审、二审程序,最终支持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
该案例也提醒广大劳动者,一定要留存好证据,以便应对公司出尔反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