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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辞职报告盖公章]辞职报告打印的需要签名吗

时间:2023-04-05 23:11:4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编辑 / 墨垚

排版 / 小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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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的流程

1、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2、到人事部门领取并填写离职申请表;

3、部门负责人在离职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与财务部门签字确认未结清报销等费用;

6、与部门负责人确认工作交接事项,确认止薪日期;

7、与行政部门盘点并上交行政物资;

8、人事部门最终核对以上交接确认单后,开具离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离职时的注意事项

1、劳动者尽量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报告,写明预计离岗的时间,原则上提前30天为好。

2、签定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或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可能引发赔偿责任。

3、劳动者如果跟用人单位之间签有服务期协议的,原则上劳动合同是要履行至服务期结束为止,但劳动者也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支付服务期违约金。

4、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5、如果劳动者享有年休假的,建议在年休假休完后再提离职,或者与单位约定未休的年休假折算成工资。

离职时其他福利待遇

1、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社保

(1)当月社保的缴纳。社保局的原则是以每个月15号为界限,在15号之前离职的,由新单位交全月的社保,在15号以后离职的,由原单位来承担社保。(这里指离职审批日期)

(2)由新公司缴纳社保。已经应聘新工作的劳动者可与新公司沟通是否能为其缴纳离职后次月的社保。

(2)自己缴纳社保。如果劳动者离职后待业,可以找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

3、公积金

(1)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劳动者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2)住房公积金提取。在辞职以后就可以马上提取, 但如果劳动者在月初或月中离职,上个月的公积金可能还没有转入个人账户,建议要等到每月20号以后去办理会比较好一些。

典型案例:

劳动者已经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仍然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以案释法:

用人单位利用其在后续工资发放、离职证明开具、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借机变相迫使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文本上签字,放弃包括加班费在内的权利,或在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让劳动者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经付清的事实。

案情简述:

2017年肖某与A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被派遣到某快递公司担任配送员,月工资为基本工资加提成。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肖某不同程度的双休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或者几十元的出勤补助。2019年11月肖某提出离职,当日双方签订离职申请交接表,肖某在离职原因一栏中显示:公司未上社保,工作压力大且没给加班费。在员工确认一栏中显示:经说明,现单位已经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A公司及用工单位主张权利。

审理过程中,肖某对于离职申请表中签字一栏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并非其真实意思,若不签字,A公司就不让其办理工作交接,该栏自书的内容系A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方法。

本案争议焦点:

肖某是否与用人单位就加班费问题达成了合法有效的协议。

理由: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的相关手续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本案中,肖某认为离职申请一栏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上面记载的内容也与事实不符,两家公司均未提供已经向肖某支付上述款项的证据。因此肖某确认的自述内容与事实不符,不能认定为肖某的真实意思表示。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了肖某的诉求,判决A公司与快递公司连带支付肖某加班费共计244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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