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泽林人力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警辅助人员,派遣到司法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结合工作实际,此次招聘法警辅助人员16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6名。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10名)
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9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
身高及体重:身高1.70米及以上;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控制在标准体重的-10%和+15%以内;
体能条件:俯卧撑(26次/1分钟)、10米×4往返跑(11秒6)、1000米跑(3分55秒);26-30岁,俯卧撑(26次/1分钟)、10米×4往返跑(12秒5)、1000米跑(4分15秒);
2、女性(6名)
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1995年9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
身高及体重:1.60米及以上,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控制在标准体重的-10%和+15%以内;
体能条件:仰卧起坐(27次/1分钟)、10米×4往返跑(13秒5)、800米跑(3分55秒);26-30岁,仰卧起坐(25次/1分钟)、10米×4往返跑(12秒6)、800米跑(4分10秒);
3、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4、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先天性突发疾病,无传染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政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法警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三)优先录用条件
1、同等条件下,具备急救护理技能的人员;
2、同等条件下,具备擒拿格斗防身术等特殊技能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安检工作或有安检员证的人员。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法警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未按规定接种新冠疫苗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法警辅助工作的。
三、主要从事工作
辅助司法警察做好以下工作:
(一)协助司法警察维护审判执行秩序,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
(二)押解、看管被告人或罪犯,传带证据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三)在强制执行中,协助执行调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
(四)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其人身及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五)协助司法警察处置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六)保护正在履行审判执行职务的司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泽林招聘法警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正反面打印,贴照片)。《承诺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全部家庭成员的户口信息)等材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
以上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707757318@qq.com),标注主题:姓名+泽林法警辅助人员报名信息,并打电话(0535-6875033)确认信息,未经电话确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电话确认通过后,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2:00-4:30,现场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地址:芝罘区市府街51号5楼泽林公司。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100分)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
2、体能测试(100分)
体能测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协调性及体力达标情况。
3、面试(100分)
报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情况,按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总成绩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体能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考察、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及考察。政治考核参照烟台市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法警辅助人员的情形。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进入拟招聘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不合格的,退回。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司法系统工作。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执行泽林公司现有购买服务岗位工资标准。烟台泽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因疫情原因,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通行码,体温和健康统计码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现场。报名前14日内由中、高风险地区来烟返烟人员,必须持个人近三天核酸检测报告报名。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现场将控制人员数量,请参加报名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招聘咨询电话:0535-6875033(拨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由烟台泽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