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生活打卡季#
(题主自述:我70年参加工作,93年从机关单位离职创业,人事档案保存在原单位,2014年1月到退休年龄,至今未办退休手续,现在应当怎样补办退休?)
70年参加工作的人,如果是在20岁参加工作,现在已经超过70岁了,时过境迁,一切都成了过去式,不知道当初干什么去了,现在才想起要办退休手续的事情,估计你是那种不差钱的主。当然不管是有钱还是无钱,只要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该办理退休的还必须要去办,这也是自己应该享受的待遇。
按照你的自述,你是从1970年参加工作,而且是在机关工作,1993年离开机关单位离职创业,在2014年1月就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至今未办理退休手续。我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的,但你当时是在机关工作,不存在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
但你在1993年从机关离职时,从1970年到1993年期间共有23年的工龄,如果你这23年的工龄能被当地的社保部门认可,那么你就有23年的视同缴费年限。按照目前的规定,虽然缴费年限中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但必须有实际缴费账户并实际缴费的基础上,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才能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
目前我国的退休条件有两条,一是达到法定的退休;二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只有同时达到这两个条件才能顺利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从你的条件来看,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年龄已经不是问题,现在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15年。
如果你在离职时,是经过单位批准辞职或是离职的,人事档案也在单位管理,单位虽然仍然在管理你的人事档案,但从你离职以后,已经和原来的机关解除了劳动关系,档案在单位属于代管性质,本质上你已经不属于原来的机关干部或是职工。只要不是单位开除或是本人自动离职的,原来在机关的工作年限,都属于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
但是有了23年原来在机关的工龄,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如果本人从机关离职以后,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账户,没有实际缴纳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没有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也就是说,只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人,这是无法按照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的规定办理退休的,也就是你现在要去补办退休手续已经不太可能。
如果离职时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而且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还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本人按照企业职工或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只要有养老保险的缴费账户,有实际缴费年限,那么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就能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尽管现在已经超过了70岁,同样是可以补办退休手续的,但养老金是从办理退休手续的第二个月开始计发,不会从年满60岁时开始补发。
综上所述,你从1970年参加工作,1993年从机关离职,早已过了 法定的退休年龄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现在能否补办退休手续,最关键的因素只有一条,就是在离职以后是否有养老保险的缴费账户和实际缴费年限,如果有就能补办退休手续,如果没有实际年限只有实际缴费年限,那是无法补办退休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