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辞职报告 正文
(军属怎么写辞职报告)保安辞职报告怎么写!

时间:2023-04-04 02:32:0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昨天(9月24日)晚上,中部战区陆军官微“忠诚号”发布一则消息:

战区陆军机关

组织周转公寓住房选房大会


看到这则消息,哨位君在心里嘀咕了一下:这可是一件大好事儿呀!


毕竟,一则简短的“选房大会”消息,其实关乎着一个重要的问题——


“部队公寓住房”


今天,就着这条中陆“选房大会”的消息,我们来聊聊“部队公寓住房”的相关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基本的概念——


什么是公寓住房?


公寓住房,是指划定在公寓区内,保障在职军队人员工作居住的住房。


公寓住房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公寓住房主要保障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在编职工在职期间住用。


对于“部队公寓住房”,两种人应该有着比较切身的体会——


第一种:在机关落编了,却因为没有住房,而必须得睡办公室的战友;


第二种:拥有了部队公寓住房,后来在当地转业了的战友。


前一种战友的切身体会来源于:明明落了编制,却没有分到房、只能睡办公室,因而感到恼火。


后一类战友的深刻体会是因为:转业之后依然符合住着公寓住房的条件,却每年都要面临着“清房”的困扰。


关于“部队公寓住房”的问题,其实本质上是“供需”的问题——


在公寓住房数量不变的前提下,此前住着的人,若是没有及时地退出,那么后面到的人,就住不进来。


问题的核心,就是这么简单。


可是,隐藏在“供给与需求”背后的,确实一个庞大且更加纷繁复杂的问题。


它关乎各类政策的执行,关乎对各类政策的理解,关乎人情世故,关乎实际困难,甚至关乎人性的贪婪。


今天,在这里,我们就不展开讨论了。


总之,公寓住房不足,是很多单位面临的共性问题。

公寓住房不足的问题,在很多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


但是,在一些大城市、好地段的单位,这种问题可能就比较突出了。


“忠诚号”报道的中部战区陆军机关,应该是属于问题稍微突出一点的单位。


而面对突出的问题,这个单位没有拖、没有等,没有甩锅给一些现实的情况,也没有归咎于历史的问题,而是积极地、花大气力予以解决。

具体怎么解决的的呢?

  • 中部战区陆军用2栋回收商业用房,改造干部周转住房近百套;
  • 配备生活必需的家具、电器15类1000余件;

这些操作,一共投资了1400余万元,达到的效果是——

进一步改善了住用条件。



一句“进一步改善住用条件”,如果仔细品一品的话,这里面应该是有很多味道的。


从报道里发布的照片、以及文字信息,能够得到这样几条信息:


  • 房子经过了整修,家具、电器,基本上都是新配的;
  • 1400余万元、近百套公寓住房,平均下来每套房花费14万左右;

如此,从公寓住房的数量和室内的居住环境质量看,“住用条件”都得到了改善。


前面还有一个“进一步”的状语,意味着此前也改善过,这一次改善的比较彻底、比较好!


事实证明,增加公寓住房数量、改善公寓住房环境,其实只是改善军人及其家庭的居住环境的第一步。


要想把问题真正地解决好,不仅仅要增加量、整修好,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分配好。

如何分配呢?

最重要的是,得有个分配标准吧?

分配标准怎么搞?最后得形成一个分配方案吧!

既然是分配方案,就得有这样几个关键词——

  • 公平合理
  • 便于执行
  • 可以监督


为了这个分配方案,中部战区陆军专门搞了个分房委员会。

分房委员会,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军人及军属关心的打分排序原则、房源位置朝向、家具电器配备、女干部带子女生活,以及士官家属临时来队等问题,集体讨论研究。


分房委员会开会,只是一部分,更加关键的是——公开征求机关干部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搞了3次!


最终,形成了一个分配方案。

有了房子,有了分配方案,最后就是按照分配方案,给每一个军人家庭,打分排序了。


然后就有了一场“选房大会”——


9月20日,中部战区陆军机关组织周转公寓住房选房大会。


大会现场,各部委按照“先家庭公寓、后单身公寓”的原则,根据打分排序依次选房签字,现场选定公寓住房84套,有效缓解了公寓住房紧张问题。


从这则公开信息来看,中部战区陆军“公寓住房分配”这件事儿,干的还是非常扎实、非常透明的。


而透明与扎实,意味着公平,意味着合理。


至少能够让绝大多数军人都感到满意,让来队探亲的士官家属感到理解。

最后,我们就不呼吁其他单位参考学习了,毕竟,有些单位可能做得比较好,有些单位也可能有自身的难处和困难。


但是,有一个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明白——


公寓住房这件事儿,是必须花大力气去解决的。


而且,理应保障符合条件的官兵及家人家庭,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2016年11月9的《解放军报》曾经专门聊过“公寓住房”的问题,在当时话题的最后,有一个类似“知识拓展”的内容, 提到这样两条——


公寓住房的使用有哪些相关规定?

  • 公寓住房不能出售,离职要迁出。
  • 公寓住房的住用人员离退休、转业、复员、调动工作后已安排住房或购买住房的,应当限期腾出现住用的公寓住房。
  • 对现居住在公寓区内的其他人员,应采取调整、置换和安排购房等办法逐步迁出。

干部转业复员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 地方停止实物分房后,转业、复员干部、士官主要依靠接收单位解决住房的办法已不适应新的形势。
  • 今后,转业、复员干部、士官住房将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系统,按照房源由地方提供,经费由国家安排,补贴由军队发放的原则实施保障。
  • 目前,对现居住在营区里的转业、复员人员,在确认其在地方确无住房的,经批准,也可以允许其购买军队售房区的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在当时这则聚焦“清房”的报道里,最后提到这样一句话:


“清房”也将成为强军征程中的往事,迎来退出历史舞台的那一天。


如今,将近4年过去了,“清房”,于很多单位而言,依然是正在路上。

我们期待,“清房”早日退出历史舞台。


也更希望,所有符合享受公寓住房的战友及其家庭,都能够按照标准,早日享受上。


以便——


减少后顾之忧,全力备战打仗!


素材来源:忠诚号、解放军报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