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的,劳动者可以询问公司理由,如果理由成立的,可依法办理解约手续;如果不成立的,可通过申请仲裁、去劳动局投诉、协商等方式来维权。关于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深圳法律咨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应如何处理
1、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的,劳动者可以询问公司理由,如果理由成立的,可依法办理解约手续;如果不成立的,可通过申请仲裁、去劳动局投诉、协商等方式来维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1、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权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及设定试用期的次数均有明确规定。
2、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合同。
3、因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并非可以无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当举证劳动者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
不过此时也会受到限制,并不是允许劳动者随意的辞职,原则上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不过要是单位的行为有侵害劳动者合法利益的情况,那此时就允许劳动者马上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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