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的时候,被认识的人(cto)拉去他们公司(cto因为各种原因离职),结果才去了1个多月,他们就无理由,要辞退我。而且想当天告知当天走,不肯给我任何赔偿。最主要是距离过年还有不到2周的时间,而且刚来公司的1个多月里每天加班到10点左右,工作时长基本上都是12小时。老板天天各种说你的好我一定要记一辈子什么的,结果反手就是一刀。
并说:我们试用期辞退一向不赔偿的,要么你去仲裁啊。一副不怕我仲裁的样子。说老板多有人脉后面搞的你非常被动等各种威胁吧。
被辞退了,想要赔偿,人之常情。但想要赔偿,也会付出代价。需要思考的问题,要一一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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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被劝退,要看情况,如果试用期内,被证明你不合格,是不用赔偿金给你的。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其中都有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表述,烦请参考,试用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以下其他条款的行为的,也不用赔偿你的。条款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的欺诈手段,基本上是提供虚假资料,如假文凭、假证件、假经历等;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仅限于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劳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均排除在外;】
除以上条款规定的情形外,都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
既然是劝退,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意味,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在公司工作一年,有一个月的最后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因此,你试用期内,不足半年,就是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不同意劝退,公司又找不出证据证明你试用期内不合格,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2倍赔偿金给你的。即按你的情况来说,不足半年就是半个月平均工资*2,也就是一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您,还需要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您的待通知金(一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总计就是两个月的平均工资了。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