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2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满洲里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爱莲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图片来源:满洲里旅游网
新华社称,经查,许爱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安排、调动工作;禁不住诱惑,甘于被“围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背原则损公肥私,在工程项目承揽、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许爱莲开除党籍处分,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许爱莲简历】
许爱莲(资料图)
许爱莲,女,蒙古族,1971年7月出生,山东阳谷人,1993年12月入党,1992年10月参加工作。学历学位:全日制教育:大专,哲里木盟教育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在职教育:内蒙古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
1990.09—1992.07 哲盟教育学院中文系学习
1992.07—1992.10 待分配
1992.10—1995.09 内蒙古自治区原通辽市永清街道办事处妇联主任、团委书记
1995.09—1999.12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干教科副科长
(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1999.12—2000.07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委组织部干教科科长
2000.07—2002.10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团委书记(其间:2001.03—2001.06在通辽市第二期中青班学习)
2002.10—2003.12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3.12—2007.11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其间:2004.10—2004.11清华大学现代经济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
2007.11—2010.06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06.08—2009.01在内蒙古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函授班学习;2007.03—2007.11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局挂职任总编室副主任)
2010.06—2010.07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体育局党组书记
2010.07—2012.05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11.03—2011.07在内蒙古党校第20期中青班学习)
2012.05—2012.06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信委党组书记
2012.06—2013.01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信委主任、党组书记
2013.01—2013.03 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旗委副书记、代旗长
2013.03—2015.01 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2015.01—2015.10 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旗委书记
2015.10—2016.01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6.01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20年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许爱莲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