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换工作对于目前很多行业来说,简直如同换一件衣服一样再常见不过了,但对于有事业编制的医生来说辞职或者跳槽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首先对于有打算跳槽的人员来说会首先去找一个把握大的下家,我们暂时称之为预单位。大家理想的状态就是预单位已经确定录取,原单位顺利辞职,或者是预单位即使没有录取,原单位的工作仍然没丢。但是,现实是这种情况在医院里几乎很少有。
目前医院招聘还是主要以卫健委组织,通过笔试、面试或者人才引进等方式入职。在入职之前都要经过一个严谨的考察,笔试还好说,一旦进入面试阶段,此时需要一个比较难以取得证件——原单位报考同意书,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原单位一般是几乎不可能给你开具的,很多人群就卡在此处。因此,大家不得不冒险提前辞职;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个提前是具体提前多久?如果辞职太晚,没有办理好辞职手续,预单位要求的档案拿不到,只能饮恨止于档案审查,甚至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因此,离职一定根据预单位考试时间提前1-2个月就要开始准备。说实话,有时提前1个月辞职甚至都有点完,因为,辞职并非一帆风顺的,有的医院会想方设法挽留你,如果与医院有纠纷的,那么更加麻烦。所以准备辞职一定要趁早,如果是因为辞职不及时导致跳槽失败,内心之憋屈可想而知。
那么辞职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应对方法如何呢?首先出了上面所述的把握好辞职事件之外,一定要学会坚持与隐忍。辞职是准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期间要学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辞职首先要准备一份辞职报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辞职信,辞职信要注明离职原因以及明确准备离职时间,对原单位表示感谢,最后一定要注明辞职报告时间与手写签名。写好了辞职信之后怎么交到单位的人力部门呢?目前可以考虑通过信件邮寄,邮寄的时候备注说明辞职信,要留好邮寄存根,此外还可以自己送到人力资源部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但是一定要注意留存可以证明你交过辞职信的证据。
留取上面各项证据有什么作用呢?这就牵扯到事业单位合同中一般对于辞职有一项条款,那就是员工可以向医院提出辞职,但是如果医院不同意的话,员工必须坚持工作,需要等半年后再次提起辞职,此时,无论医院是否同意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留取提交辞职信的证明是很有必要的,要注意的是,劳动法虽然规定只要向单位提交辞职信一个月无论同意与否都可辞职,但是要注意,我说的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辞职程序以合同规定为准。
提交辞职报告后,也不要被动等待,医院都有一套辞职流程,此时可能需要多个部门同意签字,比如科主任、医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有时他们不会同意你辞职,这就需要你锲而不舍地去找领导签字,此时没必要扭扭捏捏,一定要大大方方地去找领导,态度一定要好,在辞职成功之前一定不要与原单位闹得太僵,按照合同规定一步步走,虽然有时候有的原单位可能会故意设置障碍,但只要不闹得太僵,原单位一定会互相留点面子的。
上面流程看起来简单,但是是最关键的一步,有时候甚至需要半个月一个月才能搞定,此时一定做到坚持隐忍,以上都完成之后就进入到下一个环节,与医院讨论赔偿问题。有人又可能会拿劳动法说事,但是,再说一遍,有些地方事业编制人员不适用于劳动法,但也有些地方会适用劳动法,一切以最差的可能来准备。赔偿问题与各个单位的合同签署情况不同,如果你目前着急得到档案等材料,如果赔偿可以接受那么不如暂时隐忍,顺利辞职以后再从长计议。如果你时间充裕,赔偿没有达到一致可以考虑劳请求动局仲裁。只要辞职完成后,原单位就不可以扣留你任何材料、档案以及阻碍人事关系转移了,并且必须在15日以内提供辞职证明。如果原单位有违反规定行为,都可以通过劳动局仲裁维权。
上面说的,如果为了顺利辞职跳槽,赔偿费用越想越觉得不合理,想要追回怎么处理?一定要保留缴费证明,在缴费一年以内(一年后就过了诉讼期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回赔偿的费用。那么这个钱能不能要回来呢?目前说,不一定,劳动法规定,所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培训时所用的费用,但是许多地方审判标准不一样,与所依据法律不一样也有关,近些年很多关于医生辞职赔偿问题的纠纷,法院判罚也是标准不一,结果不同,大家可以到国家裁判文书网搜索之前的判决案例,作为参考。希望国家早日对事业编制人员辞职赔偿问题提供一个具体的法律根据。
以上是针对有打算辞职跳槽的医生一些经验之谈,跳槽有风险,辞职要谨慎,一旦有了辞职的想法,一定要准备充足。辞职的时候一定仔细查阅签订的劳动合同,多向本单位老大夫打听辞职流程,辞职过程中保留各种文书证件以便自己合法权利受损。准备跳槽前一定要充分了解预单位情况以及加强自身学习,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有了跳槽的本事,才有了辞职的资本。
最后,也祝愿各位有辞职跳槽想法的人都可以顺顺利利,前程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