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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兵该怎么辞职报告因要去当兵的辞职报告…

时间:2023-03-29 18:57:3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征兵通过了,履行中的劳动合同要解除吗?企业能否开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条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上学、工作期间经体检、审查符合入伍条件,应当依法服兵役。但现实中却有人咨询,征兵通过了企业为优化资源、避免麻烦,透露要求其自行辞职的意思。企业该种做法明显不当,员工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直接选择复职复工。《兵役法》未对民营企业作出明确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征兵工作条例》用工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扩大,明确“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工作人员或者职工”在服兵役期间应当保留劳动人事关系。

保留人事关系有什么好处:人事关系的保留可以累计工龄,在退休金、领取抚恤金、补偿金、赔偿金时都会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

《兵役法》

第四十八条 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享受国家规定的伙食、交通等补助。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预备役人员的其他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十五条 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是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服现役期间按照规定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应征入伍,不得因其依法优先履行兵役义务而追究违约责任,有条件的可以延后其入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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