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
2022年年初的一天,某公司董事长到办公室突然发现自己桌上有一封信,拆开一看是自己秘书小李的辞职信,辞职信里面写着,小李立刻要离开公司。公司很多事情,都是小李帮董事长打理,小李突如其来的辞职,让董事长措手不及,很多事物都没有办法立马移交给其他员工,小李离职,让公司对外事务处理部分停滞,还导致几个意向合同未正式签约。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董事长非常生气,于是让公司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小李赔偿损失。
律师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企业而擅自解除合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上述示例中,小李如果因为突然的离职行为,没有履行离职交接,提前30日通知等义务,其给公司带来了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张雨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