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我们每个人的重要资料,它记录着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各方面的证明,与个人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福利紧密挂钩。但有的员工向单位提辞职时,会被单位扣留档案,那这时该怎么办?
一般员工被扣留档案的原因无外乎有两种,一种是因为员工个人犯错,给单位造成损失,想逃避损失选择辞职,单位为了滞留员工会扣押其个人档案;另一种是因为单位需要该员工留下,但与其交谈不顺,为了留住他变相扣押档案。
以上无论哪种,都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在《劳动合同法》第84条中规定,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虽然有的员工涉嫌违约情况,但公司无权扣留你的档案。
公司为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需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将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新的接收单位,如果没有接收单位,应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以何种方式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公司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或目的扣留你的档案,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维护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