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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开辞职报告吗 试用期内辞职报告!

时间:2023-03-24 12:04: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试用期内离职需要提前几天?《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从几个方面介绍一下试用期的相关知识:

为什么有试用期?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公司或企业良好的运作,在招录员工成为正式员工之前,大多数都会与第一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一个试用期,主要是看一下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这个工作,如果发现有不胜任的情况,则也好及时的辞退。在试用期内,一般认为劳动者尚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而此时双方之间其实也是在进行一个考察。所以劳动者发现自己不适合这个职位,也是可以向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此时需要履行一个通知义务,也就是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不是一定会有的,根据用人单位对候选人的了解程度,比如有的劳动者是返聘或者第二次加入原公司,各方面都很熟悉,可以直接适应工作,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没有试用期的。

什么情况下试用期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

1. 由此可见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需理由有权解除合同,唯一的条件是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为当劳动者觉得自己无法胜任工作或者其他原因而需要辞职的,法律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利益,为了避免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求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让单位有足够的时间重新招人。

2. 对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不理由就解除合同。有人质疑,为什么劳动者有权无理由解除合同,而用人单位则需求举证,这似乎不公平?其实不然。因为劳动者在入职之前可能对于岗位无法进行深入了解,加入之后不胜任有权进一步选择。而用人单位是招聘时已经有很明确的职位需求和标准,这也有助于在试用期内很容易举证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从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简单讲,用人单位如果要在试用期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是需要出具相关的合法有效地证明的,否则可以劳动仲裁。当然用人单位要举证是很容易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点的。

试用期一般多长

试用期也是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有明确规定。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市面上大多数的公司都会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因为试用期可以达到最长6个月。当然也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去定义试用期,但是不能超过6个月。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当然对于大部分社招的劳动者,已经有了工作经验,很多公司虽然会约定试用期,但是工资还是按照合同约定工资,不打折。这也算是一种福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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