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百姓关注
贵阳的熊女士是一家KTV的会员。
12月24日这天
她预定了一间包房,
准备跟朋友唱歌娱乐,
没想到最后被骗了。
12月26号晚上,记者在这家匚(fang 第一声)汇KTV里见到了熊女士。她告诉记者,今年的7月22号她生日这天,她通过网上预定了KTV的一间包房,随后就有一名叫罗梦琪的工作人员加上了熊女士的微信,对接订房的事。这次消费过后,熊女士便在店里充值成为了匚汇KTV的会员。
熊女士:罗梦琪一直都在和我保持联系,有时还会叫我过来玩。平安夜我找她订房,她说好的,后面又跟我讲他们公司有活动。
除了订房外,罗梦琪向熊女士介绍了一个充值1500元赠送1000元的活动,熊女士觉得不错,就通过扫描对方发来的收款二维码付了款。
熊女士:结果我晚上一过来,因为订的房(和别人)重复了,我才晓得她已经没在这里上班了。
这时候熊女士才得知,早在今年8月,罗梦琪就已经辞职离开这家KTV了,离开的原因是她窃用了客人存的酒。也就是说,期间罗梦琪不仅以KTV工作人员的身份和熊女士聊天,还骗了熊女士一千五百元。
记者:为什么当时直接把全款转给她了呢?
熊女士:因为她说活动是在三点到五点之间,回馈老顾客。
记者:相当于她是给了你一个时间的限制,所以你就直接充钱了?
熊女士:对。
发现被骗后,熊女士和KTV的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过罗梦琪还报了警,但对方早已消失不见了。KTV店长刘先生表示,罗梦琪欺骗顾客的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记者:第一个人被骗了过后,你们就应该想到这名工作人员还可能对其他顾客行骗。
匚汇KTV店长 刘先生:全部KTV都是这样,都有弊端的。她已经离职半年了,如果我们只要有一个人离职,我都去给每个顾客发信息,那是不可能的。
记者:但是她离职的性质不一样啊,她对顾客行骗了。
刘先生:所以当初我们也让她写了保证书,后面联系她她已经把所有人拉黑了。
熊女士认为,此事KTV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她提出将1500元作为补偿充进她的会员卡。但刘先生表示,罗梦琪离店后的行为已经与KTV无关,而且熊女士也没有直接跟KTV核实清楚,因此他们不接受熊女士的要求。双方没能协商一致。那么这件事的责任如何划分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电话采访↓↓↓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庚:如果她第一次消费是通过这名工作人员,成功交钱进到包房,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工作人员可以代表KTV来收这笔钱,但是你第一次是通过柜台消费的,后面对方发过来的二维码很明显也不是公司的二维码,从这个角度上你作为成年人,你应该有一些警惕性,所以这种情况下把责任完全推给KTV,我觉得会影响市场的正常交易。但是工作人员既然曾经是KTV的工作人员,KTV有相应的义务配合这位女士提供信息,进入诉讼阶段。
律师认为,当下熊女士选择起诉这名工作人员才是更合理的方式。如果对方不履行相应义务,就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受到相应的法律约束。而如果受害者比较多,就可以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争取更大力度的调查进行维权。
记者:李旭涵 朱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