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人往往感到为难的是求职,确实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有工作难找的感觉和经历,然而不仅如此,有时候辞职也是件困难的事情,要么用人单位不批,要么就是扣工资,总之想要走人得付出代价。在整理文档的时候发现了13年前帮一个小朋友写的辞职信,看了一下,一时间的感慨不少,遥想当年小子找我写辞职信的时候还给买了包烟,记得是七块五的红杉树,至于有没有弄个猪头肉喝酒真的忘了。那时他很着急辞职,因为要回家相亲,一方面又难以辞职,同时又担心脸上的小疙瘩和厂里生产环境有关。
13年前的《辞职申请书》
本人楚某某毛坯车间职工,于2007年6月8日进厂上班,其中学徒期一个月(600元),试用期二个月(800元),有幸通过以上的三个月测试成为正式工——但是本人至今不明白工资的算法。我想,加班一晚只有三元——只有超级剥皮厂才能开出来的。
不是要我写辞工报告吗?好!写给你们,看看你们的血压是否正常?
首先写这个报告就是多余的,我和厂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只是事实劳动关系。其实即使有合同也是去留随便我的,我没有卖给厂里。《劳动法》明确规定了“企业不得限制职工的人身自由”,所以我要走,大路通天我高兴去哪里就是哪!哈哈!
再看工资待遇,《劳动法》和某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10月22日通过的《某省工资支付条例》以及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同等岗位工资的80%”。工资的支付周期应以月为单位,而亲爱的某轧棍公司工资是压了两个月——受不了,受不了,是人就受不了,辞工要走也算是忍无可忍吧!
再看工作环境,听说车间是有毒的,那鸟气味特别难闻,怀疑长期下去有患职业病的可能,公司的劳动保护措施呢?俺怕怕,做梦也怕!
不妨顺便看看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就业、生育”我有吗?说什么不是正式工?我呸!“不管企业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该职工给企业提供了劳动……就属于养老保险对象”“不管职工在单位做了多长时间哪怕是一个月……”
还要理由吗?其实我是不懂这些的,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志告诉我的,以及122社会救助热线也给出了招。常言道“好聚好散”。树皮厚,脸皮薄—要是撕破了,恐怕不单疼也是很不好看吧?!诸位觉着如何啊?哈哈!
我要回家定亲,此乃是人生大事也!定亲定的是啥?——票子也!谁谁不是挣钱为了成家、养家?
希望有关老板和不是老板的老板,拜托各位领导和不是领导的领导——高抬贵 ,予人方便予自己便方,请同意我辞工并一次性结算清我原本不多的全部工资,让我顺风扯旗“青春作伴好还乡”!
此大礼
鞠躬再拜
楚某2007.10.30
以古鉴今:今天又如何?
细细看了一下这个简单的辞职信,里面的问题似乎今天依然存在着,不妨一一罗列出来,大家比照自己的所处的情况,看看自己是齐活了还是缺些什么。
- 工资让劳动者满意吗?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劳动合同吗?
- 用人单位是否帮劳动者缴纳了社保?
- 工资是否能够按时发放?
- 加班是否按法定支付报酬?
- 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应的劳保用品?
- 试用期时长是否和劳动合同签订年限相符合?
7个问题,在13年前可能很普遍,虽然那时候工资不高,但是工资总有对比的,高低还是清楚的。我们承认那时候整体环境是那样,然而13年过去了,我们劳动者的就业环境会有多大的变化呢?这7个问题还存在着几个?签订劳动合同是大概的事情,缴纳社保同样也是大概的事情,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是劳动者的就业裸奔。
你的就业情况如何? 单选 0人 0% 1、我有劳动合同,其他没有 0人 0% 2、我有社保 0人 0% 3、我是裸奔的 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