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劳动者明明自己证据充分,请求合理,但是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却被告知超过仲裁时效,不予受理。那么,我国劳动法对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做了哪些规定呢: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普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注意:以前的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是60天,实际上后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时效为一年。百度到的一些资料可能是旧的没更新,大家不要被误导。
因此,遇到劳动纠纷应该尽早申请劳动仲裁,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离职了的,在离职之后一年内必须去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