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张先生在北京宝泽行
订购了一台宝马X1汽车 被告知需要
等待半年时间 期间张先生分三次
给4S店支付车款30多万
2018年3月 眼看交车日期临近
张先生接到4s店电话 对方竟称
没有收到购车款 根本没有
订制他的宝马车
4S店的说法是
是张先生在宝泽行留存的信息
只有“一个10000块钱的定金”
所谓30万元的车款并没有
打在宝泽行账面上
4S店还明确告诉张先生 30万元的车款是被
办理该业务的薛磊侵占了
而薛磊早已在去年12月离职
薛磊是宝泽行的金牌销售员
负责张先生购买宝马车的全部流程
而当初张先生也是非常信任地将
30万元车款达到了薛磊个人账户上
因为薛磊说 “他们4s店里都是这么操作的”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4s店该不该承担责任呢
这究竟属于业务员的个人诈骗还是职务侵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