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发辞职信是否有效的核心在于微信辞职是否为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第2条,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电子签名、域名等形式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也就是说,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手机短信提出辞职是使用书面形式提出的辞职,故有效。
微信发辞职信是否有效的核心在于微信辞职是否为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第2条,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电子签名、域名等形式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也就是说,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手机短信提出辞职是使用书面形式提出的辞职,故有效。